此時,黃律師正和水輕盈在咖啡廳談秦建跟她離婚協議的事情。
接到秦苒電話,她只說了句:“正在談。”
說完這句就掛了電話,然后看著對面的水輕盈:“水小姐,我不知道您的這份跟秦先生的離婚協議是誰幫你擬的,但這份離婚協議對秦建先生非常不利。”
水輕盈聽了黃律師的話笑了;“哪里不利了?他和我結婚一年半,分一千萬給他,還給他一套兩千多萬的房子給他,他這不勞而獲三千多萬,請問不利在哪里?”
“表面上看,他好像是賺了很多,但實際上呢?”
黃律師淡淡的說;“你所給的資產里,那套房子,是給秦建先生的居住權,也就是他沒有擁有權,真正的擁有權是你的女兒,你是擔心他不要孩子的撫養權,所以給他居住權的。”
黃律師一針見血的指出:“還有你這一千萬,看上去好像是給他分手費,但你把孩子撫養權給他,他要撫養你的孩子,而你的孩子一個月開銷有多大,讀的國際學校,一年費用有多高?一千萬,夠不夠他把你的孩子撫養成人?”
“我協議里寫了,我每年都會付孩子撫養費的,不是讓他一個人撫養我的孩子。”
水輕盈當即不高興起來:“不要把人想得那么壞?紅樹灣畔那套房,我給秦建的也是永遠居住權,也就是他可以在里面一直住到他離世的那一天,即使我女兒有擁有權,也不能趕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