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你們也沒證據證明那個人是他殺的呀?”
程才據理力爭著:“凡事要講證據,你們沒有足夠的證據,就不能逮捕他?”
“我們沒有逮捕,我們只是拘留,他是涉嫌,我們會盡快查清楚的,如果真跟他無關,我們自然會放他回去的。”
程才:“他是一名大學生。”
刑警:“知道,我們也沒有通知他的學校,但他目前沒辦法證明寧小姐不是他殺的?”
“他外賣軟件上不是有跑腿記錄嗎?”
“外賣軟件上是有他的跑腿記錄,正因為這樣,才能發現,8月3號晚上,他有一個小時時間沒在監控區域內,我們沒辦法證實他說的真假?”
程才急了:“我可以跟他談談嗎?”
審訊警察跟隊長做了請示,同意了程才見程越,但前提是,他們的談話是在監控下進行的。
程才走進審訊室,看著一臉頹敗的程越,心疼他一秒,然后才開始跟他溝通。
“刑警說你8月3號晚上有一個小時沒在監控范圍內,而你沒辦法證明自己那一個小時的去處?”
程越苦不堪:“我電瓶車壞了,充電樁那的監控也壞了,而我推著電瓶車走的那一段路也沒監控,我有什么辦法呢?”
“程越,你不要著急,你仔細想一想,你推電瓶車一路上都經過哪些地方?當時有沒有人路過?而你在充電樁充電時,旁邊有沒有人充電?有沒有看到你充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