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我救還不行嗎?!”
李明秀語氣帶上哀求,心中卻把華連波恨到了骨子里。
論做經紀人的能力,她只能算中上。
她沒有金牌經紀人的火眼金睛,更沒有她們能善辯,左右逢源。
她能在鹿人娛樂傳媒中占據一席之地,靠的是心夠黑、夠狠。
即便到現在,公司里的人也不明白,雪萊這樣的一線當紅電視劇演員,爆火之后怎么會一直乖乖待在李明秀手下。
公司頂級的那幾位金牌經紀人,有一位就給雪萊拋過橄欖枝,出乎意料,雪萊拒絕了。
那位經紀人可是和很多大牌名導關系親密,在對方的幫助下,雪萊想轉型到電影領域,完全是一句話的事。
可是她拒絕了。
究其原因,就是她有把柄在李明秀手中。
所有她手底下的藝人,都有把柄在她手中。
要是不甘不愿交出把柄,茶水里下點藥,當即就能送上床。
在以往,李明秀靠著這一套為藝人、為自己都撈了不少。
久而久之,大家都習慣了,甚至老董都有所察覺,但既然給公司帶來了效益,大家就當不知道。
前提是,這一切不見光。
華連波手里握著她引、誘甚至威脅藝人去三、陪的證據,要是曝光出去,鹿人絕對不會放過她。
為了挽回名聲和經濟損失,鹿人會把一切都推到她頭上,甚至借機營銷她手底下那些可憐的藝人,有人因此更上一層樓也說不定。
不行!
我絕不能落到那個境地!
李明秀抬起頭看著華連波,華連波因為她的話,緩和了神色看著她。
勁爆的音樂還在繼續,彩色燈光閃爍,在這酒吧的陰暗一角,無人在意。
忽然,李明秀站起身就去搶那部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