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這份書面道歉書是周氏代表我的當事人給常小姐道歉,并且還有一百萬的精神賠償,誠意十足,我希望常小姐能認真考慮一下。”
律師很明白常寧的意思,常寧要的是真實答案,不作假的。
而事實也確實如他所說,在昨天周妤錦拒絕處理這件事后,他便跟上級領導反應,上級領導在討論并請示周總后,讓他來處理這件事,并且越快處理越好。
因為這件事要爆出去,對于此時的周氏來說,那將是致命的打擊。
領導讓他出具一份道歉書,以周氏的名義給常寧道歉,同時,還做出了相應的賠償。
就是為的要把這件事好好解決,快速解決。
當然,能做出這樣的決定,還是因為他們在此之前調查了常寧,在知道常寧的身份后,周總便做出了極快的決定。
這件事,必須誠意十足的解決。
現在常寧這般問,他也就實話實說,表明周氏的歉意,要認真解決此事的誠心。
以常寧的性子,他這般說,她會答應。
一個律師,在辦一個案子時,不可能不對對方的為人不了解。
常寧的性子,是很好解決的,問題就在周小姐。
周小姐不好解決,不是常寧不好解決。
常寧聽完付律師的話,明白了。
這樣也就一切都說得通了。
不過,她沒想到,周妤錦不道歉,卻讓周氏來給她道歉,她感覺,這其中有什么。
但常寧畢竟沒在大公司里上過班,不了解商場,自然也就不知道現在周氏的情況,更不知道里面的彎彎繞饒,各種復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