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屏看著撲上來的快快樂樂的女兒,心中又酸又軟,將女兒抱起來,貼了貼她的臉,“我們回家了。”
“哥哥!回家!”掌珠高興地召喚。
志遠站起來,笑著點頭,“嗯,回家。”
只是,還來不及掩飾眼里的紅痕。
志遠是經歷過一次立遺囑時間的,他知道遺囑意味著什么。
但那一次只是媽媽和顧爹要分開而已。
那時候雖然他倆已經是很大的事了,到現在才知道,原來,只要人好好地活著,什么事都是小事一件。
“媽,我來抱妹妹。”志遠雙臂伸了過去。
曾經小小的男孩,今年好像又竄了一截,比林清屏矮不了多少了,早慧又懂事,尤其近來,林清屏住院以后,整個人都顯得更加沉穩。
林清屏是真的想和女兒多膩歪一會兒,想珍惜和女兒在一起的每一天每一刻,但她也確實力不從心,抱不了許久。
“我來吧。”二妹說。
在二妹眼里,志遠還是當初姐姐一路拉拔著的小孩,小孩子抱小孩子,能行嗎?
但志遠已經將掌珠抱過去了,還和二妹說,“二姨,我可以的,你放心好了。”
二妹看著志遠,不禁也心口微濕,這么些年,也虧得有志遠這么個孩子,在姐姐身邊,知冷知熱的,一路陪伴著,姐姐在這個孩子身上花的心血,也算是值得了。
二妹心里的決心也愈加堅定起來:無論如何,不管姐姐未來怎樣,她都不會讓姐姐這兩個孩子受半點委屈的!
四個人一塊兒打了個出租,回到家中。h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