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嬸在鎮上住了幾十年,接觸的人多是些五大三粗的泥腿子,大家見面都是吆五喝六打招呼,就沒見過幾個穿著西裝,頭發梳得蒼蠅柱著拐棍上去都打滑的精英。
上回莫明軒算一個,只不過莫明軒更親和一些,顧景琰長得太周正了,即便面帶微笑,身上自有一股渾然天成的貴氣,簡直就像大領導下基層慰問,一下就給李嬸整得有點無措。
她下意識將手在衣服上蹭了兩下,這才和顧景琰握住,“顧顧顧顧什么。”
顧景琰耐心道,“顧景琰,顧盼神飛的顧;良辰美景的景;黛玄眉之琰琰,收紅顏而發色的琰。”
一段飽含風韻的介紹完畢,李嬸聽得云里霧里,她說,“那我叫你琰琰吧。”
顧景琰……
韓若星快笑死了,費那么多話彰顯自己,結果人只記住倆字。
顧景琰嘴角笑容僵了僵,“您叫我景琰就行。”
李嬸點頭,覺得這孩子脾氣還行,就是不笑的時候有點兇巴巴,笑起來就好俊多了,而且他怕狗,頓時覺得那一八七得身高,也顯得有點柔弱了。
顧景琰為了表現自己比莫明軒招人喜歡,主動和左鄰右舍打起招呼。
但是他跟生意場上那些老油條斡旋能行,在這些嗓門大,各個罹患社交牛逼癥還特別八卦的鄉里鄉親面前,那點說話的技術顯然是不夠用的。
李叔說,“這大高個兒,手長腿長的,搬糧食肯定特厲害,上回那個小莫一個人扛兩袋呢。”
顧景琰眼皮跳了一下,吹個冷風都嬌弱得頭疼的人,還能扛兩袋糧食?
“小莫那可太有眼色了,字寫得比巷尾老孫頭還漂亮,當時他呆時間太短了,不然真得讓他幫我把往后十年的對聯都給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