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早就有一群人坐著不住了。
可以說朝中的大臣,真正的清流一派,十分之一都不到。
不論是貪官,還是平庸之輩,又或是拉幫結派的,都被上官清給參過。
以前顧念著他是鎮國公府女婿的份上,他們都不敢報復。
但現在不同了。
鎮國公府都親自下場要教訓了。
那他們自然是痛打落水狗。
他們可不是清流一派,品行也沒那么好在,只知道有仇就要報。
接下來的事情發展,完全就不用賀旸怎么說?
只要他稍微說出一點什么事情來,別人都可以編排成一大堆。
反正最后就是確定了三大罪。
”第一罪。身為清流一派,非但不以身作則,還帶頭寵妾滅妻,應該重罰,比一般大臣的懲罰還要厲害。
第二罪。身為清流一派,竟然貪污挪用妻子的嫁妝,還逼著妻子去借印子錢,幫他養外室,德行有損,應該罰。
第三罪。身為清流一派,假借行善之名,貪污了十五萬兩的救災銀子。
前兩條罪名還好,就算坐實了,也不會受實質性的懲罰。
但最后一條不行。
皇上有心想偏袒上官清。
但當著眾大臣的面。
他又不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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