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安寧看見那只粗笨的金鐲子,也驚呆了。
現在的首飾,花色款式都很簡單,而且也就這兩年開始流行結婚買點金貨。
而眼前這只鐲子,大概有一厘米寬,上面雕刻著一圈不知道什么花的花紋,看上去就沉甸甸金燦燦的。
盛安寧估摸了一下,如果這個鐲子是實心的,估計有七八十克重。
就算在后來,這么又粗又笨重的金鐲子,一般都是給歲數大的老太太當壽禮,而一般人都帶五十克以下,做工精致的鐲子。
不僅盛安寧驚呆了,其他人都也一時之間不知道該說什么?
只有周朝陽突然冒出一句:“這么大個鐲子一定很貴吧。”
陸長風嘴角噙著笑意,把鐲子推到周朝陽面前:“我也不知道該給你買什么禮物,我家也沒有什么家傳的東西可以給你,所以我就買了這個。”
周朝陽竟然有些局促了:“這也太......貴重了。”
還有那么一點點不好看啊。
周紅云看了鐘文清一眼,笑了起來:“好了,朝陽,給你你就收下,好歹是個物件,以后可以留給你們的孩子。而且長風有心了,這東西買得好。”
陸長風點頭:“對,收下吧,我也不會買東西,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歡。”
周朝陽咧嘴笑著:“挺好看,挺喜歡。”
接下來,一家人就詳細地討論了結婚的事情,陸長風沒有家人在,周南光和鐘文清就全權負責。
好在現在結婚還是很簡單,所有人在一起吃頓飯,算是見證了兩人結婚。
飯后,鐘文清讓周朝陽送陸長風出門。
兩人出了門,周朝陽憋在心里一晚上的話終于問出了口:“你早就知道藏區那個人是我?”
陸長風停下腳步,看著周朝陽:“之前只是感覺熟悉,回了魔都后,有一天突然想起那一個月發生的事情,然后也總是想起藏區的那件事。”
剛想起來時,他是拒絕回憶的,甚至不想想起任何一個細節,畢竟一個大男人追著個小姑娘喊姐姐,那個畫面,讓他自己都覺得不寒而栗。
可是越不想,那些畫面偏偏往腦海里鉆,在眼前不停地閃現。
最后能清晰地想起和周朝陽相處的點點滴滴,他也想明白,他為什么會纏著周朝陽,因為她身上有著他從來都沒有的活力和朝氣。
還有那股如朝陽初升一般的生命力,讓人不由自主地就想靠近。
他貪戀她的美好,所以才會黏著她。
也才會在恢復記憶后,總覺得自己弄丟了很重要的東西。
后來,每個難熬的,被眾人指著的夜晚,他都會反復咀嚼和朝陽相處的那一個月,那是他人生最溫暖的時刻。
到后來,他無意又想起了在藏區,那個臟兮兮救了他的年輕小戰士,一直以為是個大男孩。
可是那雙眼,和他記憶里朝陽的眼重合在一起。
他就找人調查,結果發現,他受傷的那是個時間段,朝陽和他在一個營區。
所以,不是她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