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付,你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是,你畢竟是頭部受到了重擊,他們這么做也是有道理的,你必須配合醫生,明天你就是回來,我也不許你上班,所以老老實實在醫院待著。”陳明浩很堅決的說道。
付向東聽了領導的話,就不再堅持了,然后對著陳明浩說道:“那您就讓張師傅回去吧,我能動得了,不需要有人來照顧我。”
“這個可以,你把電話給張華。”
陳明浩隨后就讓張華離開了醫院。
陳明浩他們在公安局做完筆錄,時間已經到了夜里的十一點,魯強親自開車將他們送回了家,陳明浩是最后一個下車的。
“陳書記,根據醫院傳回來的消息,目前來看,付主任應該只是輕微傷,對方最多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來處理了,您看?”
鄭玉山和楊寶軍下車以后,魯強邊開車邊向陳明浩匯報道。
“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該怎么處理?”陳明浩問道。
“要給予行政拘留、罰款等處罰,行政拘留的期限可以為一至十日,最高為十五天。”魯強解釋道。
“你的想法呢?”陳明浩沒有回答反問道。
“按照規定,可以對他進行行政拘留,期限就按照最高十五天,同時,還要讓他對付主任進行適當的經濟賠償,我們公安機關也會對他進行一個適當的罰款處罰。”魯強對陳明浩說道。
“行,等明天小付的最終檢查結果出來再說,今天就讓他留置在你們公安局,其他的幾個人就讓他們各自回家吧。”陳明浩表態說道。
第二天上午,剛上班沒多久,鄭平軍就來到了陳明浩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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