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警方已經將我控制在接受審訊的座椅上,根本就不聽我的解釋。
他們拿出了被警方逮捕的兩個人的口供:“他們表示,是接受了你的指使!”
我搖頭:“不可能,我根本就不是認識他們。”
“整天圍繞在我身邊的人那么多,我都見過什么人。”
“如果僅僅因為我們曾經擦肩而過,我就算是認識這個人的話,那我覺得是警方調查證據的方式是有問題的。”
警方皺眉,一位男警員拍案而起:“晏隋,現在你還打算執迷不悟嗎?”
“你就是不見棺材不落淚!”
說完,他轉身走出審訊室,他再回來的時候,手里多出一個透明的袋子,袋子里面裝的是錢,而且數量看起來還不少。
“這是從兩個被捕的嫌疑人身上的錢包里翻出來了,他們說這是你一共給了他們三十萬現金,這幾張錢上面,有你的指紋,你怎么解釋?”
我的指紋?
“不可能,我根本就沒有見過他們,更加不可能給他們錢!”
“那天,是他們在路邊攔車,我以為他們是需要幫助的人,就把車停在路邊,降下車窗詢問他們需要什么幫助。”
“他們才會拿出手機給我看,說他們不懂當地的語,希望我能夠幫助他們指出他們即將要去的目的地在什么方向,那個軟件又要如何使用。”
隨后他們就走了,我怎么可能有機會給他們錢?
警員明顯不信我的話,冷漠的開口:“我們之前就已經說過了,你們有躲避監控的嫌疑,我們并不能完全的看到你們到底有沒有其他交易!”
“單單是現金上出現了你的指紋這一點,你就無法洗脫自己的嫌疑!”
我當然知道,憑借這一點,我的嫌疑就已經被坐實了。
或許在這件事上,我確實有問題,但我相信,我沒做過的事情,就算是污蔑我,也不會成為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