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什么時候開始下的?”謝春曉道:“具體一點。”
師爺說了一個時間。
京城里的雨比李家莊下的要遲一點,但是也不小。這個年代出門想要不淋雨,那只有坐馬車。
有錢人家的公子少爺出門,自然是坐馬車。
但坐馬車比較慢,也不符合一個單身要殺人的人設,所以兇手一定是騎馬去的李家村。
騎馬就要一直握著韁繩,在雨里淋上至少三個時辰。
三個時辰啊,六個小時,就算是身強力壯會武功,淋六個小時的雨不會生病,今天依然可以神采奕奕,可六個小時的雨水,會留下記號。
比如皮膚。
沒有人可以在雨水中泡六個小時,但是沒有一點變化。
皮膚的角質層在長時間的接觸水分后,會吸收水分,導致皮膚變軟,變白,形成皺紋。
就算鏢師日常練武,風吹日山,皮膚比較粗糙,也不能避免這一點。
謝春曉走過去,說:“戴英彥,我想看看你的手。”
她剛才看了鏢師的騎馬的裝扮,為了避免手的損傷,是有手套的,但是,為了手指靈活,手套不是整的,是會把手指頭露出來的手套。
這個年代的人干壞事的時候,一般不會在意留下指紋。因為提取指紋的技術非常落后,留指紋也就無所謂,反正靠指紋抓不住人。
可是手指露在外面,會一直接觸潮濕的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