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借給他了?借了多少?”
“都在一起好幾年了,也不是外人,肯定借了。”熊建安說:“不過也沒多少,我最近在忙著準備婚事,花了許多錢,本身也挺窮的。當時我錢包里總共也就三四兩吧,自己留了一點,其他都給他了。有碎銀子,也有銅板,都給他扒拉走了。”
說著,熊建安嘆了一口氣:“誰知道他就出了事,人都沒了,那我還說什么呢,總不能還去跟死人要錢吧,只好認倒霉了。”
不管熊建安說計良工找他借錢這事情是真是假,熊建安的錢確實出現在了計良工身上。
計良工死的時候,身上有錢包,這一點他們早就注意到了。
在兇殺案里,死者身上是否有財物是很重要的一個判斷因素。
如果沒有,可能是搶劫殺人。
如果有,特別是死者的財物明明白白放在可以看得見的地方,但是兇手沒有拿走,那就不是為錢殺人,有其他更多的因素。
比如情殺,仇殺,或者無差別的殺戮,為了殺而殺。
有原因的兇殺案才是好偵破的兇殺案,雖然受害者不能說話,可是他的關系網不會隨著他的死亡而消失。在這個關系網里,誰是最大的受益者,誰和死者有過矛盾,就是最大的嫌疑人。
要是隨機殺人,兇手和死者半點關系都沒有,第一次出現在死者的身邊,那才是最麻煩的。
所以他們在看見計良工身上的錢包時,就推斷命案與錢財無關。因此沒有細查死者的經濟狀況。
可是聽熊建安這么一說,計良工在這段時間里,有經濟方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