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媳婦兒回來。
江陽站起身,把手在圍裙上擦了一把。
把自己洗好的桃子端了出來,直接放到馮美華面前。
“今天剛買的水蜜桃,這可是今年夏天最后一次桃子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桃子的季節快過了。”
馮美華喜歡吃水蜜桃,尤其喜歡吃他們這里最有名的齊旺山水蜜桃。
這個地方的水蜜桃也就是每年這個時候有十天左右會豐收。
過了季節基本上就吃不到。
不過眼看著立秋,這也就是最后收尾工作。
馮美華激動的把報紙遞到江陽面前,
“你看看這是你寫的故事,他們不少人都口口相傳。
這一次廠里的期刊居然加印了100份兒。
你知不知道居然是100份兒誒。”
江陽笑了,看到那篇贅婿文,立刻笑著說道。
“咋樣兒?我這本事不次于你這個宣傳史的宣傳干事吧?”
其實哪個年代的人們都喜歡這類的故事。
“我就是有點兒激動,你的本事也太大了,干什么都可以。
而且最重要的是你干啥啥都行,你說當廚子,你做的飯也是震驚所有人。
不管是中外通吃,你去建設酒店,大酒店也建設的有模有樣,別人都挑不出錯來。
畫建筑圖紙照樣是你認第二,沒人敢認第一,還能給省里創造外匯。
寫個文章居然也能這么抓人眼球兒。
唉,一時之間我都覺得我有點兒配不上你。”
江陽刮了一下她的鼻子,
“傻瓜,你也可以的。
趕緊去吃桃子,洗完衣服再跟你說。”
馮美華坐在小桌子跟前看著水蜜桃,一時之間居然都覺得不香了。
有一個這么能干的丈夫,讓自己深深的覺得有點兒無力。
以前還覺得自己是大學生,好歹干部家庭出身出身條件又不錯,現在才覺得好像自己和江陽比起來有點兒廢物。
江陽連種個地都能種出花樣,種出名堂。
這能是一般人?
江陽看了一眼報紙,繼續蹲下來在搓衣板上搓衣服。
這個應該得益于有點兒先知,就這個年月自己隨便拿出點兒故事來。
那都是絕對鋪墊夠了,鉤子也夠了,這可是以后的暢銷小短篇兒。
這個年代人們電視節目不夠豐富,娛樂節目也沒啥。
看報紙,看書,那可是人們的一大消遣方案之一。
每天日報和晚報都會脫銷。
不就是因為人們需要這種娛樂活動,顯然自己寫的這個故事受歡迎,一方面是貼近生活,另外一方面就是吸引眼球兒。
他重生以來忙著端鐵飯碗,忙著做跟自己上輩子相關的酒店行業。
是真沒想過改行兒,卻沒想到有一天居然還有這個潛質。
雖然自己文筆一般,但是好歹看過那么多,再怎么樣也記憶深刻,不需要抄襲,隨便撞點兒梗都能寫出來東西。
江陽一邊洗衣服,一邊琢磨自己這一陣兒在家里閑著。
要不然給報社投投稿這個金庸,古龍,瓊瑤橫行的時代,是不是自己到時候也可以脫穎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