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心底又一次涌過一陣苦澀,說不出的悲涼絕望。
結婚的確是我提出來的。
可當初是她自己找到我,就在我面前聲淚俱下地求我救林氏。
而且我給過她選擇,要么同意裴氏對林氏的并購方案,讓林氏成為裴氏旗下的子公司,她繼續擔任子公司的總經理,而且承諾會留下所有的老員工。
要么,我投入大筆資金,確保您是用來保命的項目能夠順利完成,但是她要嫁給我。
是她自己選的結婚。
我是個生意人,動用裴氏的周轉資金投資林氏風險極高,對于回報的期望值自然也就越高。
而林婉則是我最滿意的回報。
所以時至今日,我也并不認為自己有錯。
但她卻因此恨我入骨。<_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