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著高腳杯在我的面前晃悠。
只是里面空無一物。
并沒有紅酒,家里甚至連啤酒都沒有。
從我第一次精神恍惚割脈被發現后,林婉就將家中所有的酒全部都禁止了。
而這也是她不再讓我進廚房,和請保姆的原因。
雖然沒有酒,但她的高腳杯里還是倒滿了飲料。
我給她倒的。
總要裝出一副愛她的模樣,不是嗎?
而這些看似微小的細節,就是最能體現出愛意的。
愛情,哪有電視劇里,那么多的偉大。
動不動就是我要為你而死,你死了我該怎么辦的。
那種表現方式太浮夸,也太虛假。
現實中,你只要給她端一杯水,拿一下毛巾,陪她看一次電影,一起吃一次爆米花。
她都會在心中有所觸動。
而當無數次觸動匯聚在一起的時候,就是最初的愛的感覺。
當然,也別太過主動失去了自我。
真正的愛,固然是一方卑微,一方高高在上。
可那樣的愛持續不了多久。
真正能夠長長久久的愛,可能多了幾分克制與虛假。
雙方都要努力維持,盡量在地位上有些平等。
這才叫關系,也才是夫妻之間應有的模式。
只可惜的是,一開始的我,走錯了路。
若是我對林婉那個時候,就多一點強硬,對她的種種行為多一點反饋。
而不是毫無顧忌,沒有保留的寵溺她,縱容她。
我們的結果,會不會有所不同?!
答案是,不會。
放在別人身上確實可以。
但是我與林婉之間卻是說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