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哲冷靜的分析:“應該是雌侍,反正他是雄蟲,多一個雌侍對他又沒有影響。”
圖蘭反駁:“剛剛那個雄蟲不是說對煊一見鐘情嘛,萬一是雌君呢?”
煊根本來不及思考雌君、雌侍的問題:“他為什么選擇我?
難道是不知道我的事情嗎?”
睿哲分析:“不管他為什么選你,知不知道你的事,我們先把婚結了,把事情擺平再說。”
“你們說有沒有可能是,因為咱煊長得和他的初戀相同,”圖蘭接著說,“所以娶了煊,反正一個雌侍而己。”
雌君和雌侍相差巨大,雌君的權利幾乎等同于雄主,而雌侍地位相對低微的多,法律規定,雌侍必須要上繳個人所得的一半交于雄主,子女的撫養權也全都屬于雌君,類似于古代的良妾,只是,雌侍被允許出門工作。
睿哲反復思量,就算是雌侍也沒有關系,起碼生命有保障,多年的戰爭經歷告訴他,只要活著,沒有什么解決不了。
睿哲思考后:“就算是雌侍也沒有關系,只要我們等司法部的判決下來,我們就可以想辦法和他離婚。”
雌侍離婚代價很高,但也不是不可以,只是日后恐怕難以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