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見她還要約時間?這是什么道理。”程知敏發牢騷,自己現在真是被拿捏得死死的。
“不然呢?”如果不是她從中破壞,他和聽星又何必走這么多彎路?至今都名不正不順,害他長痘。
程知敏現在是一點招兒都沒有,兒子讓做什么就是什么。
夏聽星自然是不知道程知敏在森洲的,她對程知敏有怨,也并不想因為她是江逾舟的母親就輕易原諒她。程知敏對她媽媽的傷害,對她的傷害,對孩子們的傷害,無一不是戳中她最疼痛的地方。
加上她也很忙,無暇顧及其它。
新進入一個環境需要一個慢慢適應的過程,尤其在藍山這樣的大律所,工作流程有嚴格的規章制度要遵守,與在孫律師那是天壤之別。
她要把小新招聘進來,需要通過合伙人以及人事的審批,但她現在所在的組,比較特殊,沒有合伙人,她便直接跟人事郭冉提交申請。
郭冉一看申請單上,合伙人簽字那一欄是空的,便給她打回去了,
“你們組要招聘新律師進來,必須要有合伙人的簽字,你找李安娜律師簽字完,再提交到人事蓋章。”
找李安娜律師簽字?
如此一來,不就間接默認李安娜律師是商業組的合伙人?那么她以及未來要進入的小新,都默認到李安娜的團隊去?
所以夏聽星當然不會找李安娜簽這個用人申請表。進來時,藍蕭山的意思很明確,她和李安娜是平級關系,公平競爭合伙人這個職位,靠業績說話。
權衡了一下利弊,她便直接去找藍蕭山簽這個用人申請表,也是想試探一下,藍蕭山是否真的會支持她。
當然,她也知道,這么做,一定會把李安娜得罪,但職場就這樣,她來是為了工作,不是為了來討好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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