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上的硬塊,一邊盯著我的團隊為格羅斯制作的模擬廣告。
格羅斯化妝品公司上個月主動向我們伸出橄欖枝,透露說他們可能會從現在聘請的廣告代理那兒跳過來,我們的總裁——他叫曼森,是個42歲的營銷天才,總穿紅色的匡威運動鞋,即使搭配的是他的晚禮服——把公司五個頂尖的創意團隊叫進了他的辦公室。
“格羅斯想給封面女郎點厲害瞧瞧。”
曼森說著猛灌了一口立頓(立頓是我們的一個客戶),在他的橡木會議桌上啪啪地敲著一支比克筆(比克也在我們的客戶名單上)。
曼森對公司客戶十分忠誠,有一次他從一家西星級酒店退住,只是因為酒店主廚拒絕把卡夫田園醬換成香檳松露醬。
“格羅斯的策略強調平易近人。”
曼森繼續說,“把林蔭大道上的公主們統統忘掉,我們這次要瞄準的是學校老師、流水線上干活的姑娘,還有公司前臺。”
他的眼神繞著桌面瞟來瞟去,把我們所有人都刺出了幾個窟窿。
我還可以發誓有那么兩分鐘,他連眼睛都沒有眨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