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我的新小羊皮手袋也幫了倒忙——不過我發誓,我買它僅僅是因為它在打折)。
但她其實沒有任何理由感覺受威脅;曼特只是一個朋友。
我最好的朋友,真的。
我們絕對不會交往。
當然,那種想法曾經找上過我,但我在它屁股上飛快踹了一腳,讓它明白我的腦袋不是什么可以長期定居的好地方。
兩年前一個星期六的晚上,曼特和我都工作到很晚,我們一起在一家小小的意大利餐廳里吃晚飯,那家餐廳有世界上最好吃的意式土豆球。
喝下兩瓶基安蒂紅葡萄酒之后,我們到了曼特的公寓看《卡薩布蘭卡》(是的,那天晚上我們把愛情劇的所有老套劇情都演了一遍)。
當我們并肩坐在他最愛的座位上(看!),我意識到一切是多么容易:只要朝他靠近一些,發一個信號看看他是否跟上。
我可以把頭往右邊斜一斜,擱在他的肩膀上。
阻止我永久性地改變我們之間關系的,只不過是六英寸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