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第一次見面,以前我們還從來沒有分開過這么久。
難以想象在很久以前,媽媽曾經摸著肚子,好奇到底正在踢她的是我還是亞歷克斯。
現在我們兩個人沿著天差地別的軌跡生活,好像高速路上的兩條平行線,分別奔向這個國家的一頭。
跟我不一樣,亞歷克斯最近事事如意。
她的未婚夫蓋瑞我只見過一次,那時他們剛剛開始約會,蓋瑞帶著亞歷克斯到紐約出差。
我們一起到第六十五東街的“丹尼爾”吃了一頓晚餐,這里隨便一道菜式就可能貧某些人一個月的月供。
蓋瑞選的餐廳。
他正是我意料中的樣子:高個,成功,帥氣。
我皺了皺鼻子,努力想要記起蓋瑞的職業——房地產投資,是這個。
我認識他的那天晚上,前半個小時他一首在打手機,聽起來是要挽回一樁什么生意。
我剛剛認定這人是個渾蛋,他便點了一瓶價值三百美元的酒,轉頭用一雙電力十足的藍眼睛看著我。
“你肯定覺得我是個渾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