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五點半,梁杏鳳提著打包好的晚餐,一路上小心翼翼,等確定沒人跟蹤尾隨,才悶頭進了一棟小區樓。客廳沙發上,楊采月拖著石膏腿行動不便,情緒自然不佳。見母親開門進來,她皺著臉開口就是埋怨:"媽……我到底要什么時候才能出去成天悶在這里,我都要瘋了!"
梁杏鳳提著晚飯進來,放在餐桌上,聞沒好氣地道:"你出去能做什么傷筋動骨一百天,何況你是小腿粉碎性骨折!要是不想以后變成瘸子,就給我好好養著!"
話落,女兒還沒回應,她的心火也冒上來,語氣更恨,"你還要瘋了!我才要瘋了好嗎"
"要不是你個害人精,我也不會落到現在這個地步!楊國華要跟我離婚,已經去法院起訴了!"
"那個王八蛋,老娘好歹給他生了個兒子,他既然翻臉不認人,離婚什么都不肯給!"
楊國華提出離婚后,梁杏鳳知道挽留不住,就開始商討財產分配。誰知,楊國華居然留了一手,早就把名下財產轉移了。現在賬面上根本就沒什么錢,連他們住的那棟別墅,都被抵押了出去。也就是說,她要么凈身出戶,要么分一些債務。她傻嗎離婚分債務談不攏,事情就此擱淺。可更沒想到的是,楊國華竟直接去法院起訴了。網上那事還沸沸揚揚地掛著,她現在走在大街上都得戴帽子戴墨鏡,遮得嚴嚴實實。若法院來判,她是過錯方很可能真的什么都分不到。一想到這些,梁杏鳳更加絕望。從小錦衣玉食,大戶千金,如今人到中年爆出這種丑聞,再被老公掃地出門,娘家人出于避嫌也不肯接納的話——那她接下來的日子還不知要怎么凄慘!越想越氣,她回頭盯著親女兒又憤憤地罵:"都是你個蠢貨!為了個男人害了自己不說,還要連累你媽!"
楊采月就說了一句,梁杏鳳就噼里啪啦懟了一籮筐。她雖心有不滿,可到底是理虧,只能強忍著嘴邊的話壓了住。一番折騰,楊采月在餐桌邊坐下,梁杏鳳打開餐盒,母女倆準備吃飯。門鈴響起。兩人一愣,互相看了眼,一個驚疑,一個緊張。"媽……不是沒人知道我們住這里嗎"
楊采月低聲問。梁杏鳳之所以把女兒藏起來,是害怕被封墨找到,被強行拉去做體檢,那就紙包不住火了。躲到這里半個月了,的確沒人發現,怎么今天突然有人敲門"吃你的,我去看看。"
梁杏鳳站起身,防備地走向門后。"誰啊"
"你好,我們是物業的。剛樓下投訴有人在陽臺澆水,衣服被子全都被淋濕了,我們要挨家挨戶檢查下。"
梁杏鳳松了口氣,沒好氣地道:"不是我家,我們沒潑水。"
"這個……您把門打開,我們進來看看好吧,這樣對其它業主也有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