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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晨,姜氏集團董事長辦公室。
“姜總,您和鐘先生的離婚手續已經啟動了,相關事實文件已經交由愛丁堡法院……”
琳達有條不紊地匯報著我單方面離婚的進度。
我戴著金絲眼鏡,看著窗外景色,有些恍惚。
“財產分割,您是怎么打算的?”琳達又問。
回過神,我揉了揉發脹的太陽穴
“我只要珠光御景壹號,其他夫妻共同財產按照法律一人一半。”
珠光御景壹號是我脫離父親后,白手起家第一桶金買的。
后來父親去世,這個復式大平層就成了我唯一的家。
我不能把它給鐘云欽。
“姜總,對方出軌,我們可以讓他凈身出戶。”琳達補充道。
我苦澀一笑:“算了,財產一人一半,就當是我報答當年鐘先生的救命之恩吧。”
十年前。
我被競爭對手陷害重病垂危。
是鐘云欽不顧眾多醫生反對,堅持給我做了開胸手術,最終救了我一命。
所以,給他一半我的錢,是應該的。
琳達聞,沒再勸說:“一周后離婚判決書會寄回國內,姜總,您看是要寄到哪里?”
在愛丁堡,離婚判決書就相當于離婚證。
“仁心醫院。”
仁心醫院是鐘云欽除了家,最常待的地方。
我又吩咐琳達。
“姜氏要開拓海外市場,總部也會搬到加拿大,所以離婚后,我會撤銷對仁心醫院的援助,包括慈善基金、醫療器械、實驗室和藥廠等等。”
這份援助曾經是我對鐘云欽的偏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