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開頭部分,最初是把它當做探險來讀的。后來才知道那把刀竟然是打開納粹寶藏的鑰匙。這個伏筆可真夠深的。還有兩個原子彈,不知道還能引出什么猛料來。
小說中類似這樣的照應還有很多,在路上順便救出了北非那個國家的領袖,后面就有了原子彈;在墨西哥偷渡時結識一個人竟然是個大毒梟,自然就有了后面的毒品情節。在加拿大認識一個華人黑幫老大,又能引出什么情節來?
4.寫作上的細膩。
這部分的內容有高人在分析“冰激凌”時已經分析的很透徹了。不多說了。
在“送軍盔回國”一節中,只感覺熱血澎湃。如果有高人,也不妨分析一下。
5.充足的文藝味。
帶著北非小姑娘逃亡,我只覺得是《這個殺手不太冷》,后來又從中找到了《手機》的影子。還有什么,哪位高人指點一下?
最后就是對國家重大戰略的把握。這里就不多說了。
最后說說標題,主人公最初的想法就是找出隊伍中的叛徒,后來成了雇傭軍這個體制的叛徒。富有深意,耐人琢磨。
一個喜歡分析課文的語文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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