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宿主,抽中金手指——隨機翻倍
宿主進入下一世界時,金手指立即生效,宿主智力、體力、精神力三個基礎屬性中,會有一隨機屬性數值翻倍。]
[系統!你可真是我的親系統!]
寧馥樂歪嘴。
什么叫金手指,這才叫金手指啊!
她已經開始暢想了,要是穿進校園文,智力翻倍輕松做學霸搞科技強國;要是穿進軍文,體力翻倍直接奏響強軍戰歌!要是穿進末世文……精神力翻倍分分鐘拯救人類!
然后……
然后她就傳輸到了下一個世界。
書名:假千金她是團寵萬人迷
當然了,寧馥不是標題里的“團寵萬人迷”。
抽到數值翻倍的金手指已經是她難得一遇的歐氣爆發了,因此,穿成這本真假千金文里的惡毒女配也在寧馥的意料之中。
原書中,女主假千金名叫林越越,是個貨真價實的傻白甜,人生的前二十年都是豪門大小姐,被父母嬌寵養大,從來沒吃過一點苦、受過一點委屈。
只是在林越越21歲生日那天,原本幸福無憂的身世突然來了個驚天大轉折——
她竟然不是父母的親生女兒!二十年前,因為醫院的疏忽,她和另一個女嬰被抱錯了!
被抱錯的那個“真千金”,就是女配寧馥。
豪門大佬父母自然要將親女兒找回來,卻難以割舍二十多年的親情,于是提出兩個孩子姐妹相稱,依然生活在同一屋檐下。
豪門父母本是牟足了勁想要對親女兒好的,但卻突然發現,這個被找回來的孩子,身上實在沒有多少美好的品質。
她剛回來的時候是裝足了可憐,換來全家人的愧疚疼愛,而實際上,卻是劍指林越越,手段百出,各種陰謀詭計下三濫的招數都使出來了,就為了讓林越越將欠她的二十年還回來。
她覺得所有人都欠她的。
而當她發現父母的愛永遠不可能只給她一個人,當她發現自己愛的人永遠只會將溫柔的目光留給女主的時候,原本就敏感自卑心思陰暗的女配徹底黑化了,而且黑化的很瘋狂。
她給女主下了藥,設計讓已經成為炙手可熱大明星的女主被幾個混混強j,最終卻被一直提防她的男主識破了陰謀,自食苦果,反落得個被輪的下場,瘋瘋癲癲,自sha而死。
女主團寵文,女配不用太立體。
自卑,偏執,惡毒,瘋批。
就是這么個人設。
“你是誰?!”
寧馥睜開眼。
她坐在一輛看不出什么顏色的二手捷達車駕駛座上。
車里只有她自己。
嗬,這可玄幻了啊。
“——你、是、誰?!”
那聲音又響起來了。
這一次寧馥找到了聲音的來源——她的腦子里。
寧馥明確了這位是誰。
——原書女配!
以往快穿局安排穿書的時候,女配靈魂要么已經磨滅,要么就是被送往平行世界,以確保任務執行者對身體的絕對控制權。可這次時空亂流的影響可能比寧馥想象的還要大,竟然讓她直接穿到了女配還有意識的身體里!
好家伙,她要報效祖國,女配要報銷女主(劃重點,報銷),這身體只有一副,怎么分?!
更何況,寧馥也不能看著原書女配真走上違法犯罪+自我毀滅的路子啊!
她試著動了動胳膊。
——目前身體的控制權是屬于她的。
“不管你是誰,不管你想干什么,求求你,從我的身體離開,可以么?”腦海中的聲音變得楚楚可憐。
原女配很聰明。這是她給寧馥的第一印象。
——竟然這么快就判斷出自己所處的情況,還能委屈可憐地示弱于人,充分說明她足夠敏銳和冷靜。
只是經驗還不足,面對這樣難以想象的情況,她暫時想出的辦法也只有哀求。
寧馥沒有與她對話。
——如果大腦的空間具象化的話,此刻原女配的靈魂已經被她的精神體擠壓到了一個極小的角落里,可憐兮兮的。
寧馥不僅有身體的控制權,對于原女配曾經干了什么、現在打算干什么,都可以毫無保留地讀取。
鑒于原女配此時正處于違法未遂打算勒索的狀態,寧馥目前不打算同情她。
她瞇起眼睛,從臟兮兮的擋風玻璃望過去。
街的對面,是一家看起來普普通通的會所,門口只有兩個保安,但卻都目露精光,仔細檢查核對了每一個進入人手背上戳記,才放人進入。
五分鐘前,女主林越越剛剛走了進去。
這是圈子里有名的“玩”的地方。
林越越剛進娛樂圈,單純得像一張白紙,有人垂涎她的容貌,不知她家大業大只是來娛樂圈里玩票的,還當她是只隨意玩弄豢養的小白鴿,就把目標盯在了她身上。
只騙她說這會所是圈內人聚會的地方,想要融入大家,工作之余就要多參加業余活動。
而原女配……此時她還是大學生,還沒有被豪門認回。
但她已經在幾個月,確認了自己的身份。
從知道了自己其實是林氏報業集團真正的千金大小姐以后,灰姑娘寧馥終于看到了希望。
她不再是被那個該死的“原生家庭”嫌棄、被后媽虐待的小可憐了!她馬上就可以擁有新的家庭,擁有富足的生活,擁有愛她如珠如寶的父母!
前提是——目前這個鳩占鵲巢的家伙不能再獲得父母的憐惜!
原女配策劃得很好。
只要跟在林越越身后,拍下她和別人鬼混的照片,公之于眾——
這個時候,一個讓家里失望的假千金,和一個一直以來在外面受苦,清清白白勤勉努力的真女兒,林氏報業的總裁和總裁夫人,應該知道選擇誰吧?!
她的算盤是打的很好。
只不過,她不知道劇情。林越越本就無辜,更有男主保駕護航,這一次,她想拍到“勁爆”的照片,只會徒勞無功,甚至反坑自己一把。
“不!你、你要干什么?!我不是想害她,我只是、我只是想拍些照片,買給報社,換下個學期的學費——”
寧馥嘆了口氣,在原女配委屈的哀求中拿起電話——
“喂,妖妖靈嗎?我要舉報,南華路23號,這里有人聚眾yin亂。”
作者有話要說:舉報違法犯罪行為,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今天的寧馥同學,也感覺胸前的紅領巾更加鮮艷了呢!
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