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遺囑,主要內容都是涉及到財產的安排,唐威這個遺囑也不例外。
先是粗粗瀏覽了一下全文。這
是王為的習慣,當了那么多年刑警,破案的第一要務,就是通盤了解案子的全部情況,只要能涉及到的所有外延,全都不放過。然后才是過細,一點點地過那些線索和現場信息,將無用的線索和信息全部過濾,留下最有用的。然
后,王為又深吸了一口氣。是
真想不到。
唐威居然把幾乎所有財產,都留給了唐依依。雖
然說,唐依依是他唯一的女兒,也是遺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但他還有老婆啊,并且不止一個。不管是現任的米蘭,還是前任的田美玉,照理都應該給她們分一點,怎么可以一股腦全都留給女兒?
尤其是米蘭,外間傳,他們可是很恩愛的,米蘭在唐氏集團的地位也很高,盡管沒有像其他公司的老板娘一樣,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但在她自己分管的范圍內,米蘭有著理所當然的決定權。相
對一些徒有虛名,實際上什么都管不到的老板娘來說,米蘭這個財務總監實權更大些。除
此之外,唐氏集團的很多“外交問題”,其實也是米蘭在解決的,也就是說,米蘭有自己獨立的關系網,這張關系網,只有她玩得轉,唐威都沒辦法干涉的。偏偏這張關系網,還對唐氏集團有很強的制約能力。原
本就是為了唐氏集團更好發展才編織出來的關系網,反過來也一樣能制約唐氏集團。
正所謂水能載舟亦能煮粥!但
唐威的遺囑寫得明明白白,里面壓根就沒提到米蘭的名字,一毛錢都不給她。
這一點,讓王為隱隱感到不安。唐
威這是在借此宣示,對米蘭的不滿么?或
許,也是宣示對他王為的不滿。但
這不是重點。
唐威今天請他來,也不是要打他臉的。因
為這個遺囑里面,還提到了他的名字。嚴格來說,唐威并不是把所有財產都留給了唐依依,其中一部分,是指名贈給他王為的。另外一大部分,也不是留給唐依依一個人,而是留給唐依依和她未來的丈夫。指
名贈給他王為的,并不是現金,也不是不動產,而是唐威的藏品。
在此之前,王為并不知道,唐威有收藏的愛好。在
另一個時空,唐威離奇死亡之后,作為專案組的一員,王為曾經近距離接觸過米蘭,了解過唐威的一些情況,但對唐威的藏品,王為是真的一無所知。唐
威在遺囑中指出,他死后,王為可以在他所有藏品之中,任意選擇三樣。
聽上去,數量是不多,三樣而已。要
點在于任意選擇!也
就是說,他可以拿走最值錢的三樣東西。真
正的寶貝,一樣就可以抵得上所有其他藏品的價值了。不
知道唐威喜歡收藏什么東西,但在這個時代,不外乎是珠寶,古董,郵票之類。無論哪一類,對王為來說,都是價值連城。因
為他比大多數人都清楚,這些藏品之中,哪些東西在未來會身價百倍甚至千倍萬倍。
他完全可以準確無誤地拿走最值錢的三樣藏品。這
是完全的贈與性質,沒有任何附加條件,仿佛他和唐威是好朋友,唐威想要給他三樣藏品,留作紀念。不過王為自己,倒還沒有那么自我膨脹。唐
威實在沒理由將他當成好朋友。
更多的,是一種托孤的性質。
這三樣藏品的贈與和遺囑的其他條款比起來,什么都不算。
簡單來說,只要王為愿意,唐威所有財產都是留給他的。
指名道姓留給他。
當然有條件。條
件就是,如果他將來和唐依依結婚,娶唐依依為妻,那么唐威所有的財產,都是他的。唐威甚至沒有給唐依依留任何后手。這
是對他的絕對信任。唐
威相信,只要王為真娶了唐依依,那么他就會對唐依依好,一輩子對她好,絕不讓她受委屈。
那么這萬貫家財,是交給唐依依還是交給王為,又有什么區別呢?
以唐依依的文靜柔弱,以及她對王為死心塌地的崇拜和愛戀,只要王為娶了她,有沒有她老爸這份遺囑,她都會自動自覺地把財產都交給王為,自己安心在家相夫教子,做一個賢妻良母。只
有王為才有這樣的“待遇”。
唐威的遺囑寫得很明白,如果唐依依將來沒有嫁給王為,而是嫁給了其他男人,那這財產都還是唐依依的,不是那個不知名女婿的。
唐威也不可能對其他男人如此無條件信任。
王為雖然比閆紅偉還要桀驁不馴,對他唐威似乎也不懷好意,但都不能改變王為的本性,更不能改變他對唐依依發自內心的寵溺。
唐威相信自己的眼光,本質上,王為是個好人!“
唐總,老實說,我有點糊涂了。怎么好好的,忽然搞這個?”稍
頃,王為放下文件夾,望向唐威,笑著問道。
看得出來,他是真的迷惑不解。
遠遠不到寫遺囑的時候嘛。就
算歷史不可改變,按照另一個時空的軌跡,唐威現在應該也還沒有到山窮水盡的時候。王為可不大相信,兩年前的現在,唐威就能嗅到未來死亡的氣息。
唐威卻只是笑笑,又抽了口煙,說道:“江湖道上,險惡無比,我這也是多做一手準備。”
至于王為看了這遺囑有什么想法,唐威壓根就沒問。大
家都是聰明人,有些事不必點破。尤
其是男女之事。王
為雖然厲害,是個人物,畢竟年輕,涉及到這樣的事情,也不可能馬上就做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