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臟仿佛被一只大手狠狠攥緊。
江婉口中的顧寒,是她的青梅竹馬。
而我,只是她的協議丈夫。
三年前,我父親重病,急需120萬手術費。
情急之下,我利用職務之便,擅自挪用了盛世集團的公款。
財務及時發現報了警,我鋃鐺入獄。
本以為我的上半輩子,就要交代在這里時。
盛世集團的副總江婉找到了我。
并且和我提出了一場交易。
陸景川,我可以撤銷對你的起訴,幫你補上這筆錢。
我輕聲問,條件呢
江婉微微一笑,和聰明人講話,就是簡單。
我結婚后,我媽才會將盛世集團的股份給我。
你和我結婚,三年后,顧寒回國那天,協議自動作廢。
期間你需要的所有開銷和花費,我全部承擔。
這幾年,我表面上是江婉的丈夫。
實際上,只是她的貼身保姆。
給她做飯收拾屋子,照顧她的生活起居。
我們甚至連一張合照都沒有,更別說是結婚照。
因為江婉最想嫁的人,是顧寒,不是我。
她想把自己最美的樣子,留給最愛的人。
其實,我沒有埋怨她的資格。
如果沒有她,我現在還在監獄里蹲著。
只是我無可救藥愛上了她,也幻想著她能愛上我。
可終究是我自作多情。
一周后,三年婚約協議到期。
是時候還她自由,活我自己的人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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