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可可沒有聯系自己的親人,那種普通職工家庭,住的是筒子樓,又沒什么文化,哪里比得上現在這個家庭的生活品質。
陸宴亭是武器科研專家,受國家重點保護的特殊人才,住的是單獨小洋樓,出行有轎車,有警衛員,人人見了都尊敬,當他的女兒與有榮焉,也能享受各種福利,吃喝不愁。
她親生父母把她換到高級知識分子家庭就是為了讓她享受美好生活的,如果回去認親,豈不是辜負了她們的期待,只要自己過得好,他們就越開心。
因此,她必須賴在這個家里。
雖然養母林清妍在得知她是非親生的女兒那天開始就明顯疏離,但她不在乎。
念至此,陸可可醞釀好情緒,開始演戲。
“媽,你養了我二十年,怎么可以就這樣拋棄我”
“你舍得不要我,我還舍不得離開你和爸爸,哥哥,我們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年,就算你養一條狗,也能養出感情吧?”
她自顧說著已滿眼通紅,滿腹委屈,“當年兩個孩子被換,我是無辜的啊,我當時只是一個嬰兒,又不是我自己爬到你懷里的,你不能怪到我頭上來……嗚嗚嗚……我怎么這么命苦啊,好端端的生活就因為不是你的親生女兒就要被嫌棄,現在你們又要趕走我……”
林清妍不想聽養女哭訴,她已經20歲了,不是小孩,離開這個家也不會餓死,何況還有親生父母,好幾個弟弟妹妹。
最痛苦受傷的人是自己,當了二十年的糊涂媽。
“你家人把我的孩子換了就是我的仇人,我被瞞著養了仇人的女兒二十年
,自己的女兒一天都沒養過,你還吃過我的奶,享受了我們家給你提供的優質生活條件,而我自己的女兒我一天都沒照顧過,甚至連她長什么樣我都不知道,她在那么多子女的家里長大,肯定受過很多苦,我最對不起的是親生女兒婉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