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啊,我們也不信,可他就是不松口。”
周瑞國的聲音里滿是無奈,對沈青云匯報道:“我們還找到他之前的下屬,富田分局原治安科科長,想了解情況,結果那科長說不清楚、記不清了,明顯是跟黃天賜串供了。還有幾個跟他有過業務往來的娛樂場所老板,要么躲著不見,要么說什么沒跟黃局長打過交道,根本不配合調查。”
沈青云沉默了片刻,語氣沉了下來:“他肯定提前跟這些人串供了,知道我們在調查他。你們有沒有找到其他證據?比如他違規審批娛樂場所、收受好處的記錄?”
“這個倒是有線索。”
周瑞國的聲音突然興奮起來,直接說道:“我們在富田分局的檔案庫里,找到了零六年的一份娛樂場所審批文件,當時黃天賜是副局長,審批了一家叫金盛世的歌廳,這家歌廳后來因為涉黃、涉賭被查封過,但當時的審批材料里,消防、衛生、治安條件都合格,明顯是違規審批。我們還查到,金盛世的老板叫張偉,一三年給黃天賜的銀行卡轉了五百萬,說是贊助費,其實就是好處費。”
“還有,我們查到黃天賜在零七年,利用職務之便,把他兒子黃志強安排進了深港市某國企,擔任副總經理,黃志強當時只有高中學歷,根本不符合招聘條件。那家國企的董事長是黃天賜的老戰友,明顯是走了關系。”
周瑞國繼續說道:“另外,我們還找到幾個匿名舉報的群眾,說黃天賜在任期間,經常去各種高檔場所免費消費,還帶下屬去,每次都由別人買單,甚至有群眾看到他收過別人送的金條。”
沈青云的眼睛亮了起來:“這些證據夠不夠,能不能認定他貪腐?”
“足夠了。”
周瑞國肯定地說,“違規審批、收受好處費、安排親屬進國企、濫用職權,這些都已經構成了貪腐行為。我們還查到,他在退休后,還利用之前的關系,幫一家建筑公司拿到了深港市的市政工程,收受了一千萬好處費。現在證據確鑿,就等處理了。”
“好,干得好!”
沈青云松了口氣,語氣里帶著欣慰:“你現在就把證據整理好,跟深港市紀委對接,讓他們按照規定處理。記住,要把所有證據都交上去,不能有遺漏,避免他們找借口從輕處理。”
“明白,我今天就跟深港市紀委對接,明天把證據交上去。”
周瑞國的聲音里滿是干勁:“省長,您放心,這次絕不會讓黃天賜逍遙法外。”
掛了電話,沈青云回到會議室,參會人員都在等著他。
他笑了笑:“不好意思,耽誤大家時間了,剛才是紀檢組的同志匯報工作,有個案子有了進展。我們繼續討論基層警力下沉的問題……”
雖然會議還在繼續,但沈青云的心里已經輕松了不少,黃天賜的案子有了確鑿證據,只要深港市紀委按照規定處理,就能給老百姓一個交代,也能震懾其他有貪腐念頭的公職人員。
然而,他沒想到的是,深港市紀委的處理結果,會給他一個大大的“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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