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青云的聲音有些干澀。
“男的是龍湖區公安局局長成大海,四十多歲,在系統里算是年輕有為的。女的是龍湖區局檔案室主任李香蘭,二十九歲,跟田星宇是夫妻。”
黃向陽的聲音頓了頓,像是很難說出“夫妻”這兩個字:“當時法醫初步判斷,死亡時間是前一天晚上十一點左右,兩人身上的槍傷來自同一把槍,而且是近距離射擊。”
“槍呢?”
沈青云追問道。
作為老公安,他知道槍械對于命案的重要性。
“沒找到。”
黃向陽搖了搖頭,語氣里滿是無奈:“成大海作為公安局長,配槍是隨身攜帶的。專案組在現場搜了整整三天,方圓五公里都翻遍了,也沒找到他的配槍。后來法醫鑒定,死者身上的槍傷,跟成大海配槍的口徑完全一致,所以確定兇手用的就是他的槍。”
沈青云皺起眉頭,翻到法醫鑒定報告那一頁,上面果然寫著“子彈口徑,與成大海配槍匹配”。
“那當時為什么會鎖定田星宇?”
沈青云不解的問道:“他是李香蘭的丈夫,也是警察,沒理由會用成大海的槍殺人吧?”
“理由很充分。”
黃向陽冷笑一聲,拿起卷宗翻到審訊記錄那一部分:“首先是動機。李香蘭和成大海有私情,這在龍湖區局不是秘密,只是沒人敢說。田星宇作為丈夫,肯定知道這件事,所以有情殺的動機。其次是能力。田星宇是刑警隊的,會用槍,而且熟悉警察的配槍習性,知道怎么從成大海身上拿到槍。最后是不在場證明。田星宇說案發當晚他在家睡覺,沒人能證明。他說李香蘭前一天跟他吵架,回了娘家,但李香蘭的娘家說她沒回去,所以專案組認為他在撒謊。”“就這些?”
沈青云不敢相信,無語的說道:“沒有物證,只有動機和沒有不在場證明,就定他的罪?”“還有口供。”
黃向陽的聲音低沉下來,帶著一絲顫抖:“當時省廳要求限期破案,專案組壓力很大,抓了田星宇之后,審了整整七天七夜。你也知道,九十年代的審訊手段……田星宇一開始死不承認,后來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就認罪了,還簽了認罪書。”
沈青云翻到認罪書那一頁,上面的字跡歪歪扭扭,跟田星宇檔案里的清秀字跡完全不同,像是在極度痛苦的情況下寫的。
“他為什么會認罪?”
沈青云沉著臉問道。
黃向陽的眼圈紅了,他低下頭,用手抹了一把臉,再抬頭時,聲音里帶著哽咽:“案發前一年,田星宇和李香蘭有了個兒子,當時才一歲多。他被槍斃前,我去看守所看過他一次。他瘦得不成樣子,手上全是傷痕,見了我就哭,說老黃,我沒殺人,我是被屈打成招的。我問他為什么要認罪,他說他們說我要是不認罪,就把我兒子送到孤兒院,說李香蘭已經死了,我要是也死了,兒子就沒人管了……我沒辦法,只能認。”
沈青云的心像是被什么東西揪了一下,疼得厲害。
他想起自己的孩子,想起為人父母的心情。
田星宇為了保護兒子,寧愿自己背負“殺人犯”的罵名,被槍斃也認了。
“那他兒子后來怎么樣了?”
沈青云開口問道。
“被田星宇的父母接走了,后來搬到了外地,改了名字。”
黃向陽嘆了口氣:“我去年還托人打聽了一下,孩子現在大學畢業了,在一家公司做程序員,不知道自己父親的事。田星宇的父母一直瞞著他,說他父親是因公犧牲的。”
沈青云沉默了,他靠在椅背上,看著天花板,腦海里不斷回放著卷宗里的細節:沒有找到的配槍、屈打成招的口供、被隱瞞的孩子……
這哪里是破案,分明是草菅人命!
他想起之前處理的高遠縣林高明案,雖然林高明沒被判刑,但也被冤枉得家破人亡。
現在這個田星宇,更是付出了生命的代價,還背負了二十年的罵名。
“老黃,你為什么現在才跟我說這件事?”
沈青云的聲音很輕,卻帶著不容置疑的嚴肅。
黃向陽苦笑一聲,拿起桌上的卷宗,翻到最后一頁。
上面有他多年來的批注,密密麻麻的字跡記錄著他的疑問。
“省長,我不是不想說,是沒機會。這二十年來,我換了三個單位,從郊區分局到市局,再到省廳,每次想提這個案子,都沒人愿意聽。”
黃向陽無奈的說道:“當年的專案組組長現在已經退休了,不少參與辦案的人都升了職,誰愿意翻舊賬?我只能自己偷偷查,可我一個人的力量太小了,查來查去,還是沒頭緒。”
沈青云拿起那些批注,指尖拂過泛黃的紙頁,能感受到黃向陽多年來的堅持和無奈。
“所以,你今天翻這個卷宗,是又有新發現了?”
他不解的問道。
“不是,是昨天整理舊案卷宗的時候,不小心翻到了,想起您之前處理林高明的案子,知道您愿意為老百姓平反冤案,才敢跟您提。”
黃向陽的聲音有些猶豫,對沈青云小心翼翼的說道:“省長,我知道這個案子過去二十年了,很多證據可能都沒了,人也換了一批又一批,但我總覺得,田星宇不能就這么白死了。他是警察,是咱們的兄弟,不能讓他背著殺人犯的名聲過一輩子。”
說到這里,他小心翼翼的看著沈青云問道:“你能幫忙重啟調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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