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八月三十才是休沐日,今天才是二十九,凌尚書是從公房里趕回到府里的。
凌六爺迎上來,稟報:“已經派人去請族長了。”
尚書府三房的十二郎殺了人,被殺的也是凌氏族人,關系上來說,是遠房堂兄。
故這個事,族長也得出面。
凌六爺頓了頓,道:“苦主是東樓十七嬸,被殺的是她的長子。”ъiqiku.
凌尚書貴人事多,也不是很能理得清這些邊邊角角的遠房親戚,只覺得聽著耳熟。因親戚的事若要求助尚書府,通常到管事那里或者老六那里就已經能解決了,通常到不了他這里。
怎卻聽著耳熟?
凌六爺一看就知道老爺子記不得了,提醒道:“十二郎親生的那家。”
凌尚書腳步突然頓住,吃驚地看向凌六爺。
凌六爺點頭:“被殺的是他親生兄長,喚作凌明輝。”
兩個人一路走,凌六爺一路給凌尚書補充信息:“說是賭債糾紛。照十二郎的說法,是他那兄長誘他去賭,欠下了賭債。兩人撕打起來,失手誤殺了。只……”
凌尚書問:“只什么?”
“咳。”凌六爺道,“仵作驗尸,凌明輝后腦碎裂,兇器是一塊青磚。十二郎……十二郎無傷。”
凌尚書再次頓住了腳步。
他曾在大理寺任職,于刑律案件都不陌生。這一聽便知,哪是什么“撕打誤殺”,這是背后襲殺。
兇器是一塊青磚,大概率是臨時起意。
但臨時起意也是故殺,即故意殺人。與失手誤殺的過殺,即過失殺人,完全是兩回事。
一個判斬,不可收贖;一個判絞,可收贖。
凌尚書來到廳中,廳中等著他的是應天府推官。
推官道:“府臺令我給大人先通個氣兒,具體怎么定,下午府臺大人親至再議。”
因嫌犯和死者同族,又是大族,官府都得和宗族協調著來,不能只憑律例判案。
一些雞鳴狗盜的小事,宗族若愿意,內部就可以處理消化。地方官員也樂意如此,這樣他們的任期內“案件”發生數就會少。
時下考核官員政績,案件發生數、訴訟發生數都是考核標準。
所以應天府尹要等著凌氏族長到了再一同議。族長在城外,這一去一回,就得下午了。
推官帶來了相關的文書和證據給凌尚書過目。
一張凌延簽名畫押的賭債字據。一份凌延的口供。
凌延也不傻,殺凌明輝的事無可抵賴,他承認了。只一口咬定是兄弟二人因賭債發生糾紛才誤殺,又說是凌明輝嫉妒他富貴,故意誘他去賭,從他這里坑錢。
至于林嘉、張安、刀疤三等人的事,他絕口不提。
背一樁人命官司就夠了,可不能再背第二樁。
他其實十分惴惴,不知道柴房里那攤血怎么解釋,想著萬一被質問,就推說是凌明輝的血。
沒想到根本沒人問。他有些詫異,但也不可能自己再提起,就干脆閉嘴。
他不知道,官府的人趕到的時候,只有他和凌明輝的現場。柴房里已經被清理過,刀疤三的血全被沖洗干凈。
凌延的殺人案里,凌昭要張安和林嘉全部隱身。
他知道,凌延只要不傻,就不會主動再背一條人命。
凌尚書謝過了推官,送了客,對凌六爺道:“叫九郎、十一郎都來。”
凌昭及冠已出仕,十一郎雖未及冠但已成親,以時人的眼光來看,也算是大人了。如今家中有事,他們都該參與進來,便沒有發權,也可以看看聽聽,旁觀學習。
凌六爺道:“叫十四也來聽聽吧。”
他是十四郎的親爹,幾個兒子中十四郎一枝獨秀。雖不敢妄想他像凌昭那樣,小小年紀就出仕,參與家族事務,但也想為十四郎爭取個旁聽權。
凌尚書道:“他還小,心性未定,先好好讀書,不要為這些事移了性情。”
他批評凌六爺:“勿要揠苗助長,傷了仲永。”
凌六爺唯唯受教。
凌昭今日睜開眼的時候,外面已經太陽高懸。
身體和精神有闊別已久的放松感。自然睡眠終究和服藥昏睡是不一樣的。人身體的需求騙不了人。
他起床后便在等著,果然等到了應天府來了人,又凌尚書派人來喚他。
從容去了議事廳,連他在內,在家的四個成年男人是凌尚書、凌六爺,他自己,和十一郎。
十一郎已經被這個事震驚了——他的兄弟中,竟有人殺了人,不可思議!
他見到凌昭,便忍不住叫道:“九哥!九哥!你可知道發生什么事!”
凌昭到了,凌六爺便把事情完整又敘述了一遍。
十一郎先前只知道凌延殺人,待聽了細節,更震驚。驚于凌延賭,驚于賭之危害之大,更驚于凌明輝后腦碎裂而凌延身上無傷。
他已經不敢說話。
凌尚書問:“熙臣,你怎么看?”
“不能是故殺,有損聲譽。”凌昭道,“按過殺論,判絞即可。”
故意殺人是先有殺人之心后行殺人之事,這是惡。
過失殺人是少年人爭執撕打中失手了,是錯,但不是惡。
二者性質完全放不同。所以雖都是死刑,但故殺判斬,尸首分離,必須償命,非大赦不許收贖。過殺判絞,能得全尸,也允許收贖。
這個思路是沒問題的,凌六爺也是這么想的,他點點頭,正要說話。
凌昭卻還沒說完,他接著道:“至于要不要收贖,聽三伯母的,畢竟是她兒子。”
凌六爺和十一郎都愣住。
凌昭說這個話的時候,神情一如往常,毫無波動。
凌六爺看向凌尚書。
偏凌尚書面色陰沉,竟不反駁,只“嘿”了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