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王朝陽只賣了一天的項鏈,只在盛海這偌大的城市當中賣出了一千條項鏈,但是由這些項鏈所帶來的反響,卻是如驚濤駭浪一般,在整座城市的女性中席卷了開來。
一夜之間,幾乎全城的首飾店都被絡繹不絕的顧客給詢問了一遍,讓他們都知道了“毛衣項鏈”,這一個從來都沒有聽說過名字的新興物件。
面對著洶涌而來的顧客,面對著這龐大的購買群體,所有首飾店的老板,都不禁在心底發出了一串哲學三問:
這到底是什么?
這東西到底長什么樣?
這東西到底在哪兒,才能進得到貨?
第二天,在跑完了全城所有的供貨商之后,所有的老板們終于確定下來了一件事——這玩意,一定是從石頭縫里蹦出來的。
沒有任何一個供貨商知道什么是毛衣項鏈,更沒有供貨商知道這東西到底是怎么制作出來的,它就像是憑空出現的一般,硬生生的插入到了全盛海女性的心底,讓所有沒見過、沒買到項鏈的人,心里長草。
就在送走了一批又一批空手而歸的顧客后,首飾店的老板終于等到了一個人,一個挎著大包小包走進店里的年輕人——王朝陽。
昨天下午,在額外給了每人一百塊的加班費之后,旅館內的十八名女工開始了產量暴增的模式。
十八個人連續工作了近二十個小時,終于在天亮之前,為王朝陽貢獻了五萬條項鏈。
又花了五十塊一天的價格雇了一輛小貨車后,這五萬條項鏈便開始了一路的顛簸,在天亮時分到達了盛海的土地上。
剛一到公園,王朝陽便給國尚武發了厚厚一沓的合同,叮囑他一定要在收錢之前讓對方簽字后,二人便開始了分頭行動。
今天的任務很簡單,二人只需要將五萬條項鏈的貨物分給所有簽訂了合同、自愿成為加盟商的店鋪。
至于王朝陽擬的這份合同,內容則是更加的簡單:
一千塊錢四十條項鏈,成為三級加盟商,后續拿貨價是十五塊一條。
兩千塊錢一百條項鏈,成為二級加盟商,后續拿貨價是十三塊一條。
五千塊錢三百條項鏈,成為一級加盟商,后續拿貨價是十塊錢一條。
在合同的最后一行則是用粗體字標注著:禁止各家串貨,發現必究。
雖然王朝陽知道在法制尚不健全的九十年代,這句警告聲明的作用不大,效力更是趨近于零,但是他依舊還是加了上去,希望依此能將項鏈的壟斷時間再增長那么一點點。
自盛海公園開始,二人兵分兩路,挨家挨戶的走訪各家首飾店。
面對攜帶著傳說中“毛衣項鏈”的二人,幾乎沒有人選擇拒絕成為加盟商。但是礙于手頭現金不夠充足的原因,大部分的老板都簽訂了合同,無奈的選擇了成為二級加盟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