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銳是這次行動的指揮官,他說:“經過我們幾個月來的蹲點,找到了一個不錯的突破口。”他指著地圖上的一個圈,“這是牛峰寨的一個哨點,隱匿在一片矮林之間。因為周圍都是戈壁荒漠,所以賊寇防范比較少。”
按照方銳的計劃,阿珩是一個孤苦無依從涼都來被賣了幾次的可憐姑娘。因記得母親臨終前告訴她還有個舅舅王查禮,所以她來尋親,不慎走錯了路闖到寨子中去。
“也因這里荒無人煙,故而你走錯路是很合理的。我們會遠遠埋伏在周邊林子或其他地方看著你,若有危險,你便及時放信號彈,我們立即終止行動去救你。”
說了半日注意事項和安全防護的法子,方銳又問:“你會哭么?”
阿珩說:“怎么哭?”
“小孩子那樣哭。”
“哇哇哇——”阿珩學著孩子樣,可卻絲毫沒有那種味道,反倒像個張大嘴要吃人的山貓。
“要嚇哭。”方銳說,“發抖、悲泣、弱勢,你得讓人看出你是個毫無威脅的弱女子才行。”
阿珩又學了一次,還是不像。
方銳嘆了一口氣:“算了,就那樣嚎叫吧,雖然傻,但也合你的脾性——實在不行你就拼命咽口水,那也算一種恐懼。”又補充最重要一句,“另外,那土匪窩子里頭有個叫做丁娘的,是專門給他們弄飯吃的廚娘,她是我們的人,你可與她搞好關系,相互幫助。”
還有些信息,阿珩都一一記住。
次日也是烏云蒙蒙,先是來了一陣風,后頭又淅淅瀝瀝下起秋雨來。阿珩在泥水地里打了幾個滾兒,莽莽撞撞闖到圈子里去。
土匪猖獗的優勢之一,就是很會利用這里的地形地貌。大片的戈壁起起伏伏看不到盡頭,時不時出現幾片黑黢黢的林子倒讓人更加眩暈,好像這地方和轉盤一樣會轉動似的,永遠也走不到邊界。
大雨一下,地皮子軟硬不一,腳底下更是不知深淺,走起來十分費勁。阿珩即便是有輕功傍身,也不敢十分使用,一邊走,一邊用眼睛四處打量著動靜。
誰知就遇見了“鬼拉腳。”
原來這戈壁沙漠中,是有一種軟土,太陽曬著倒還好,一下雨就塌下去,上面看著沒有什么區別,可一旦踩進去,就好比鬼扯著腳一樣往下墜。
別說輕功傍身,就是神仙也難逃脫。
阿珩心里暗叫一聲晦氣——事情都還沒辦,老天爺先給了一道關卡!
軍營里教過,遇見鬼拉腳不能動,一動就完。可是不動,也不符合自己當前偽裝的身份,若是旁邊恰好有暗哨,那不就露餡了?
一邊想,一邊揮舞著雙手喊救命,心想過不一會就裝死算了,馬上也天黑了,到時沒人來時,再求活路。
舞了一陣,嗓子喊得嘶啞,連腰都陷進去。天已經大黑,周圍還沒有人來。
沒曾想,阿珩正想放唯一的信號彈時,林子里沖出一抹火光。走近之后,阿珩辨認出那是個身材矮小的男子,騎著一匹馬飛奔而來。
阿珩立即把信號彈塞到泥水中去。
這男子并不急著救人,只是勒著馬兒在阿珩周圍查看。阿珩餓了一天,也早已沒有力氣,瞅著這人,發出細微的聲音:“大哥,救救我,救救我。”
那人把火把湊向阿珩,一句話也不說。盤算了一陣,他從馬上卸下繩子,一端綁在馬兒上,一端綁在阿珩的腰上,只輕輕兩鞭子,馬兒就把阿珩拉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