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番加急的折騰檢查后,小孩被推進了手術室。此時的楊悠悠才終于任由疲軟上身,慢慢滑坐在了地上。她手里還握著被她手汗浸濕了的紙,上面用精準的數據一項項列滿了小孩的身體檢查結果。
機械性外力作用,致硬膜下血腫、顱內出血,雙側鼻骨骨折,左臂骨折,鎖骨、肋骨多處骨裂,表皮擦傷,傷口潰爛,極度營養不良……
醫護人員又過來找她,想進一步了解小孩的狀況。楊悠悠知道這已經不是她所能幫助的范圍了,她督促醫護人員幫忙報警,并在警方趕到后如實跟警方交代了自己遇見及發現小孩的過程,當然語她斟酌過。她想立刻曝光小孩的身份,可阻撓隨之而來,因為她無法明確的提供身份證等一系列可以證明自己身份的東西,她被警方帶走盤問,直到第二天才因公被暫時放出來。
隨后,由她引著叁名警務人員去了小公園取證。她按照他們的要求重復了一遍昨天在這里發現小孩的過程,可即使聽不明白他們之間的對話,她也知道身份不明的自己一定會被他們揪住不放。
寸步難行。
如果她不顧一切的說出真相,先不說會不會有人信,她作為一個陌生人甚至連為小孩主持公道的資格都沒有。因為虐童是自訴案件,她的行為一旦過激,不僅幫不了人,更可能被當成瘋子關起來。她慶幸自己聽不清警方的審訊用語,而文字卻可以作為證據留下,所以他們就算想要發難,化成文字也略失了威脅的力度。
展贏是富家子弟不假,可現在所需要取得的證據卻難上加難,光靠說是沒有用的。再想的陰暗些,恐怕還沒等她有機會證明他的身世,已經被人倒打一耙,萬一她被困在這里回不去,什么都改變不了不說,她的存在就只剩漫長的困頓了。
針對兒童的保護在法律里是缺失的,只要現在養他的女人服軟認錯,連處罰都可以不用受。而兒童對母親的依戀也會讓這樣的案子變得更加充滿未知,尤其是那些已經在虐待中生成了斯德哥爾摩綜合征的孩子,他們深信母親對他們的愛意,也會為了那所謂的‘愛’而選擇幫助虐待自己的人。
警方告誡她這件案子已經與她無關,并表示會盡快聯系小孩的父母查明案情。
她對自己相關的信息只字不說,警方拿她沒辦法卻并沒表示不處理,他們也直是考慮了她的殘疾才沒對她過多盤問。可那又如何?證據這種東西她沒有,他們也沒有。她用筆寫了無數條保證,當警方終于愿意放人的時候,天都已經擦黑了。
楊悠悠離開警局直奔醫院。現在警方跟醫護人員都已經把她當成了殘障人士,不僅聾啞連眼睛似乎都有問題,但這并不影響醫院將她當成暫時的催款人員,哪怕他們也知道她跟小孩非親非故。
五千塊錢不過才在醫院里待了兩天就已經花的分文不剩。催款單據就放在小孩病床的床頭柜上,楊悠悠一張一張的看過,虛脫的無力感讓她在半天都難以抬起頭來。
針對小孩傷情的藥物大部分都因為錢沒有繳上而停了,楊悠悠厚著臉皮一次次的去找院方負責人,又一次次被推諉出來。她又跑去警局,警方告訴她,他們已經在獲取信息后盡量加快查證這個小孩的身份。
她又想到了回家,可萬一遇見這個時空里的自己,她很可能會立刻就消失。也許這是上天在告訴她已經做的足夠了,可以走了。可楊悠悠不甘心,她不想把這里殘留的問題再次帶到未來,她不想對展贏同時保持著又恨又自責的扭曲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