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我猜,那肯定是你那個女婿吧?早就聽說過一表人才,果然”
“看我眼光怎么樣?”
“眼光不錯,就這身皮囊,就蓋了帽了,更何況還有才氣呢!”
“那是~”
文慶盛得意的翹起了二郎腿,相較于潘小瑛這個門當戶對的兒媳婦,其實他倒是覺得李野更合心意一些。
八十年代,正是女婿黨盛行的時候,有一個拿得出手的女婿,也是很有面子的。
李野敲門進了文樂渝的房間之后,小妮子的眼睛忍不住的就亮了。
然后她又想到了什么,小聲問道:“怎么了,跟外面那些人聊不到一塊去嗎?”
李野搖搖頭:“還沒等開始聊呢!你哥就讓我過來找你,給我換身衣服。”
“換衣服?”
文樂渝愣了一下,然后小嘴就高高的撅了起來,嗔怪的道:“他哪來的臭毛病,過來給他幫忙,還嫌棄上了?”
在幾十年后,伴娘不能搶新娘的風頭,是所有人都知道的規矩,但可沒聽說伴郎不能打扮的太帥的,
而且今天李野也沒怎么刻意打扮,只是把衣櫥里不怎么穿的新衣服拿出來穿上而已。
文樂渝之所以噘嘴,就是知道文國華是嫌今天李野打扮的太搶眼了,但你新郎官知道臭美,難道我男朋友就要給你陪襯嗎?
今天家里好多朋友要來的,難不成我對象就得特意打扮的丑點兒,如了你的心意?
(請)
你穿什么都好看
李野無奈的道:“我今天確實考慮不周,不是真想搶你哥的風頭,趕緊幫我換吧!要不然待會兒接親的時候,讓人把我認成新郎可就不好了。”
“噗嗤~”
文樂渝忍不住的笑了,高高撅起的小嘴也落了下去。
然后文樂渝就去找文國華的衣服,挑來挑去終于挑出一套勉強合身的中山裝。
可是當李野換好了出去之后,文國華的眉頭又皺了起來。
李野低頭看了看,郁悶的道:“這身還不行啊?別的我穿上都太大,你個頭太高了”
其實文國華也就比李野高三四公分而已,但文樂渝肯定是挑一套自己最滿意的,換來換去,也只是從時尚吳彥祖,換成了精武門陳真而已,都是賊帥。
“哈哈哈哈哈~”
譚琴再次大笑不止,引得周圍的很多人也在跟著笑。
因為當初李野跟包二的一場沖突,傳來傳去的,所以很多人知道文樂渝談了個鄉下男朋友,現在看看李野這個樣子,也就都猜到他是誰了。
妹夫被大舅哥逼著換衣服,這個話題估計能侃上一陣子了。
不過李野并沒有因為眾人的笑聲而感到窘迫,而是解開衣扣把中山裝的上衣給脫了下來。
幸虧今天需要吃席,所以李野外套里面沒有穿文樂渝給他織的那件“紀念版”毛衣,要不然估計又會引來哄堂大笑。
文國華的眉頭終于舒展了開來,只穿著一件毛衣的李野,終于散去了大部分逼人的帥氣,化身陽光大男孩。
“我不得不說,李野你穿什么都好看。”
“”
“兄弟,我還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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