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假設
陳青峰手頭沒有醫專案件的資料。
不過此時他拿著煤炭學院那起案件的現場資料,一遍又一遍的看著。
現場他已經去過了。
罪案發生在位于煤炭學院院墻外一條河溝中間的一處算是水汪子地上。
因為干旱的原因,首都這邊有很多河的河流,都已經處于斷流的邊緣。
那里也一樣。
雖然河水還很清澈,但是,河邊總能看到一些垃圾。
但這年頭凡是能用上的東西,人們都舍不得扔。
所以就算是扔,基本上倒的也都是一些煤灰之類的東西。
就是在那片土地的中間,受害人馮蘭被人掐死了。
被發現的時候,她渾身上下衣衫不整,一看就知道是被侵犯過。
現場沒有提取到什么有用的證據。
除了球鞋的鞋印。
可問題是有了農大案件的前車之鑒,你能就這么判斷說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和之前醫專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同一個人嗎?
當然不能,眼下并案的條件并不成熟。
可問題是如果真是一個人的話,連續兩次得手,如果在這段時間犯罪嫌疑人沒有被逮捕,那么
偵查假設
聽到陳青峰的說法,宋紅軍立刻搬了把椅子湊了過來。
“這個我倒是沒想到!”
“我想到了一點,當然這個思路不一定對。因為是尋著犯罪嫌疑人在醫專的案子和眼下這起案件是同一個犯罪嫌疑人這個方向來的,你有沒有想過兩起案件犯罪嫌疑人似乎都沒犯什么錯誤,上一起案件,按照我的調查腳印的事情,是被另外一個犯罪嫌疑人給掩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