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不妙
“坦奇先生,請介紹一下您自己?”
“我是司法部旗下聯邦調查局的一名探員……”
“能介紹一下事發時那一天的情況嗎?”
“可以,那一天我們追查一起案件,當時我和我的搭檔福特還有陳青峰先生都在車上,那天下著大雨,后來我們感覺需要更多的支援,于是我的搭檔福特就提前下車了,而我和陳青峰留在車上,后來我們看到了犯罪嫌疑人的身影?”
“等一下,您說過事發時是在夜晚是吧!”
“是的!”
“請問當時您是怎么在夜晚的情況下看清楚那幾個人就是犯罪嫌疑人的,或者說您是怎么認出他們的?”
“因為我們預測到了,他們之間可能會聚集在一起!”
“預測?可是沒有發生的事情是不能作為證據的,我記得當時您下車的時候帶著槍對吧!”
“我帶槍是為了自衛!”
“可是這起案件的另一位當事人,陳青峰先生手上拿的是一把突擊步槍,至于你為什么只攜帶了一把短槍?”
“我要追擊他們,而不是殺了他們,我拿著那么長的槍,不容易隱蔽!”
“原來是這樣……也就是說那把長槍有很強的殺傷力,所以當時作為不能持槍的人,陳青峰先生,拿著一把殺傷力更大的武器守在原地!”
“反對,公訴人不能暗示陪審員……”
“反對無效,請公訴人繼續!”
“各位,我現在請提交
情況不妙
在美國,輿論導致審判結果,出現意想不到的情況是有的。
因為最終作出審判的是陪審團的成員。
而現在這個案子受到的場外影響因素太大了。
首先陳青峰來自于中國。
雖然說現在中美關系因為蘇聯的原因還處在友好的階段。
但是受麥卡錫主義的影響,美國人對于來自紅色國家的人始終抱有一種戒心。這種思潮即使在現在依舊不乏少數。
其次就是一些越南籍的議員。
這些人當初因為美國在越戰中的失利而撤退到了美國這邊。
現在過去了這么久,很多人也已經熬出頭了,甚至進入國會。
而陳青峰之前的履歷也被人挖了出來。
他參加過對越作戰。所以那些越南人恨他自然也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