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陽縣沒有縣令,只有縣丞代為處理全縣的各種公務。
戶口賦稅、決訟斷獄、平治盜賊、春季農耕......全是騰所要管轄的公務。
其中春耕是重中之重。
鴻門鄉的粟種被人故意換成半熟粟米,如果不在短時間內找出來罪犯,騰就會受到郡守的懲處。
“這事關系著農耕。”
騰嚴肅的說道:“只要你能抓到背后的刑徒,可以算作抓捕了殺人犯。”
秦律對于不同的犯罪案件,有著完整的賞罰制度。
普通案件給予賞錢。
重大案件賜爵。
殺人屬于重大案件。
捕獲了殺人犯賜爵一級,賞錢一千錢。
秦越人瞬間來了精神:“上吏放心,小心一定竭盡全力,協助縣官寺抓捕破壞農耕的賊人,免得繼續禍害鄉里的黔首。”
秦朝推行縣、鄉、亭、里的行政機構,破壞了一個鄉的春耕,不是一個小罪名。
一個鄉的春耕種子遭到破壞,足夠影響新任縣丞騰的地位。
騰怎能不著急。
“善!”
騰正色道:“這段時間,你可以自由進出縣官寺,如果想要查閱縣曹的尺牘,可以隨便查看。”
他的這句承諾,給了秦越人很大的權利。
沒有縣官寺官職在身的秦越人,不僅可以隨意進出縣官寺,還能查閱各個縣曹的內部資料。
相當于縣公安局、法院、檢察院等局級單位的內部資料任由秦越人查看。
“唯!”
秦越人鄭重作揖,上輩子只是個法醫的他,沒想到有一天能夠擁有這么的權力。
他騎著馬離開了縣官寺的左塾,前往驪山營,有了查案的合理借口可以繼續告假了。
秦越人是驪山的一名戍卒,不是官吏,就算是有軍功爵在身,也不能像官吏一樣告假,也就是請假。
秦國重視農耕。
只有在春耕的時候,秦越人可以回家幫忙種田。
秦越人回家的時間已經到達了期限,不能留在外面,必須回到驪山營接受封閉式的管理。
不過,有了查案的借口。
騰又寫了一封征調秦越人的公文。
秦越人可以暫時告假,直到抓到了賊人,或是征調的時間結束。
他只有七天的時間抓捕賊人。
時間緊迫,秦越人需要黥夫、吳廣、趙亥三人的協助。
漢陽里家中的田地耕種,交給杞良、姜女夫妻二人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