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權問題
財富雜志記者帶著滿意的結果離開,他們這次在黑云集團所見所聞可是超過預期太多。不但了解到包子軒產品設計理念和靈感,最主要還知道包首富的感情生活。之前都只是緋聞畢竟當事人沒有說什么,現在包首富已經親口承認,如此看來基本上八九不離十。
不過同時也會讓世界上一大批年輕女性傷心落淚,世界丁權問題
每人可一生申請一次于認可范圍內建造一座共3層高,每層面積不超過65平米的丁屋,無需向政府繳付地價。修建丁屋的權利就是丁權。
1972年11月29日,新界民政署長的黎敦義在向立法局宣布丁屋政策時,已強調丁屋只是一項中短期措施。目的是希望藉興建丁屋,讓原居民獲得環境較佳的居所,反映丁屋只是臨時的恩恤政策,并無承認原居民擁有特權。
政府同時定立“限制買賣轉讓條款”,規定擁有丁屋的原居民如果想把丁屋出售及轉讓予非原居民,需向政府申請作補地價,并取得地政專員書面同意,才可進行。興建丁屋的土地,通常是位于新界或離島的村落或農地。
根據新界鄉議局的估計,擁有申建丁屋權利的男性原居民有24萬。1973年制訂的則規定在鄉村范圍內的屋宇,包括丁屋,可獲豁免繳交差餉。
后市人們常說香江有70的土地沒有開發,也和定權政策有很大關系。新界情況太過復雜,很多擁有丁屋的人不愿意搬走,或是想要得到巨額拆遷補償。
開發商想要開發的時候需要向政府補交土地差價,同時還要賠償丁屋主人的拆遷費用。在結合新界的房價,根本就沒有開發的價值和必要。
包子軒:“我對房地產開發不是很在行,還請李生指點迷經。”
李兆基:“香江房價最高的時候很多人想要開發新界,就因為情況復雜而導致項目擱淺。開發新界需要購買很多丁屋,同時還要向港府購買丁屋旁邊的土地。不但如此還要補繳購買丁屋土地差價給港府。看著地價很便宜,可實際是我們需要付出兩倍甚至更高的地價。”
“如果只是多付一點土地價格也沒有什么,可是聽說地產商要開發土地。很多人都想去土地附近興建丁屋,整個新界地區有24萬人有這個資格。”攫欝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