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在眾人的目光下,
一只奶里奶氣的小狼出現在眾人面前。
只可惜,這已經是一只死物了。
這是狼!
有資深獵人恍然大悟。
我明白了,趙有金應該是拿了狼王的孩子,人家昨天是來找孩子的。
趙有金神色頓時慌了,他下意識的道:你胡說,我昨天已經第一時間弄死了,這跟我有什么關系
他是怕了。
原本他在狼窩掏了小狼,想要拿回家把玩,沒想到晚上野狼就來了。
他知道不妙,怕小狼的叫,就捂死了小狼。
今天趁著人都在廣場,他就想悄悄的處理了,沒想到還是被周遠抓了個正著。
但話一出頭,他就知道這算是不打自招了。
在場眾人都憤怒了。
尤其是一些資深獵人,更是一臉憤怒。
你身為獵人,難道不知道小狼是不能活著帶回來的
大山有大山的規矩。
野狼是群居動物,對幼子照顧的很好。
尋常獵人只要看到狼崽子,就會立刻弄死。
如果將活的帶回來,狼王肯定能循著味道找過來。
這點道理,但凡是有點資歷的獵人,都會明白。
此刻,趙有金的解釋,完全就是蒼白無力。
只是,趙家在蓮花村勢力很大,眾人雖然憤怒,但與之前與針對周遠的方式,完全是兩種情況。
更多人只是指指點點,就連吳紅梅都躲在人群中,不敢聲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