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沒錯你就填個單子,就在這寫吧!”
李有福沒拒絕,接過錢主任遞來的單據,在上面寫上種類,數量,以及金額,錢主任看完沒問題后,會連同楊志強遞來的單據簽字。
然后李有福拿著這些單據到財務科把錢領出來就算完事。
當然!
這套流程多少有些不規范,按照正常流程,采購員每個人有50元的額度,也就是說,用這50元到鄉下采購物資,如果遇到的物資價格大于50元,會提前寫好單據,然后由單位的財務科,給對方的公社打款。
這么做的目的,是防止采購員在下面采購物資時遇害。
不然也沒有,采購員到偏遠地方采購物資,允許申請槍支的規定。
說白了,飯都吃不上,攔路搶劫都不算是啥新鮮事,荒郊野地,又沒監控,又沒人看見,弄死了找個地方一埋,誰知道在哪里出了事。
所以,盡管李有福這種操作不合規矩,但只要真金白銀弄回來物資,誰又會真的管你這些物資是從哪里弄回來的。
“一會你拿著單據找財務科的同志把錢領出來。”
錢主任拿起筆刷刷在單據上面簽完名字。
“謝謝錢叔。”
李有福道了聲謝,接著把單據揣進斜挎包里。
“對了錢叔,自行車你不會忘記了吧?”
“你錢叔是那樣的人嗎?”
李有福心里翻了個白眼,是不是自己心里沒點數,這事還要自己提醒,說起來,還是王寶強辦事敞亮,自行車早早就安排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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