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卷以海制陸第二十一節全面轟炸第二十二節顯示決心
十一日,羅云沖手下的戰略轟炸機部隊就發動了一次大規模的襲擊。用羅云沖的話來說,這次轟炸行動不是要炸毀多少美國的工廠,炸死多少美國的軍人與工人,而是要顯示出帝國航空兵徹底摧毀美國的決心,要讓美國人意識到,如果不選擇投降,那么他們的末日就即將到來。
這次代號為“決心”的轟炸行動是由首相直接下達的,當然,首相只是提出了一個大概的要求,然后交給了羅云沖,由羅云沖具體組織實施。可以說,這是趁殲滅了大西洋艦隊的機會,再次打擊美國人戰爭決心的一次重大行動。
具體的任務是在八日的時候送到了羅云沖手里的,當時羅云沖也正在為聯合艦隊大獲全勝而高興呢,收到了從首相府發來的電報后,羅云沖立即就明白了首相的意圖。美國政府肯定會封鎖大西洋艦隊全軍覆滅的消息,而真正能夠打擊美國軍民士氣的還是大規模的戰略轟炸。
到十日的時候,羅云沖已經完成了轟炸行動的部署與策劃工作。這次,他準備將能夠飛起來的所有轟炸機全都投入戰斗。也就是說,他要一口氣投入1800架轟炸機,并且出動12個中隊的432架戰斗機為這些轟炸機護航,同時對三座美國的大中型城市進行覆蓋式轟炸,用烈火燒毀美國人僅存的那一點點信心。
后勤準備工作的壓力最大,不說別的,要在兩天內運送,儲備足夠的彈藥與燃料,這就足夠讓戰略轟炸機部隊的后勤保障軍官頭痛的了。
600架“鵬”式轟炸機。一架攜帶8噸燃燒彈,那就是4800噸。1200架“狼鳩”式轟炸機,一架攜帶0噸燃燒彈,那就是6000噸。另外,432架護航戰斗機平均每架需要至少500公斤地彈藥,加起來也有數百噸了。這些彈藥如果都用載重5噸的卡車運送的話,可以裝滿2100輛卡車了。而這些物資都需要在兩天之內由港口運送到機場去,一輛卡車一天最多跑兩到三趟。前提條件還是得安排兩個司機輪番駕駛。因此,至少得出動500輛卡車來運送彈藥。如果算上在裝卸貨物時耽擱的時間,卡車出的故障等等,那就得至少安排800輛卡車運送。
彈藥還是小問題,真正麻煩的是燃料。一架“鵬”式轟炸機一次將要消耗18噸燃料(如果減少彈藥攜帶量,甚至可以裝上22噸燃料),600架就需要10800噸燃料。一架“狼鳩”式轟炸機出動一次需要8噸燃料(實際上,很多時候為了提高航程,都會攜帶10噸燃料,減少純彈藥)。1200架就至少需要9600噸燃料。而按照羅云沖當時部署的轟炸行動,需要準備14400噸燃料。432架戰斗機還需要數百噸燃料。因此,總共需要運送近26000噸航空汽油!
這些燃料都需要從港口運送到機場。在后方的大基地里,比如在關島,都有直接地燃料輸送管道從港口連接到機場,可是在當時的前線地區,還沒有燃料輸送管道,只能夠依靠卡車運送。航空汽油極易揮發,很容易燃燒爆炸,比運送柴油與重油麻煩得多,都需要特種燃料運輸車輛運送。當時,在前線一共就只有1000部左右的特種燃料運輸車。而這點車輛是無法在兩天之內將所有的燃料都運送到機場去的,因此只能夠將汽油裝到油桶里,用卡車運送。
對任何人來說,這些后勤保障工作都是相當艱巨與煩瑣的,也幸虧當時羅云沖手下有一批經驗豐富的后勤保障軍官,不然的話,恐怕早就亂套了。其實,這也反映出了當時前線戰場上的現實情況。
真正參加轟炸行動的官兵并不是很多,包括地勤人員在內。也就不過5萬人而已,而在后方提供后勤保障服務地官兵,包括港口內地海軍官兵,加起來已經超過了15萬人。也就是說,3名后勤人員支持1名作戰人員。如果將地勤人員也算入后勤保障人員的話,那就是6名后勤人員支持1名作戰人員。表面上,這個比例很夸張,可是這卻是嚴重偏底的。在對日轟炸中,就算不包括運輸船隊地人員,這個比例也是10比1。而在歐洲的時候,甚至達到了12比1。也就說,當時羅云沖手里仍然嚴重缺乏后勤保障人員。
另外,前線機場本身的儲備能力也是個大問題。特別是在古巴東南部地區,因為距離美國本土太近,經常會遭到美軍戰機的偷襲,計劃在前線機場修建的彈藥庫,燃料庫的工作都暫時擱置了下來。原本羅云沖計劃修建地下彈藥庫與燃料庫,可是工程規模太大了,需要出動好幾萬的工程人員,陸戰隊根本就找不到這么多工程兵,而且花費也相當巨大,隨著今后逐步奪取了制空權,把美國航空兵打爬下之后,地下倉庫的意義就不再明顯了。因此,韓紹鋒認為只需要堅持到擊敗美國航空兵,就可以在地面上修建彈藥庫與燃料庫,這不但方便,而且快捷,花費也不多。也就是說,當時前線機場最多只能儲備防空戰斗機所需要的燃料與彈藥,而不會儲備太多的物資,以避免在轟炸中出現不必要地損失。
后勤工作只能逐步完善,這是急不來的,當時羅云沖也就只能夠因陋就簡,無法提出更高的要求了。實際上,等到戰略轟炸全面展開之后,后勤保障仍然是限制轟炸規模的主要問題。可以說,在轟炸走上正軌之后,羅云沖的主要工作就是解決后勤保障上的問題,而不是去指揮轟炸行動!
在加緊進行后勤準備的時候,行動策劃工作也在迅速展開。首先需要確定的就是轟炸目標。1800架轟炸機足以對三座大中型城市進行毀滅性的打擊了。當時羅云沖也明確了轟炸要求,即挑選一座人口在50萬以上的大城市,兩座人口在20萬以上的中等城市,轟炸機分成三批,同時轟炸這三座城市。而到底挑選哪三座城市,這就是參謀應該去做的事了。
最后確定的1號目標是北卡羅來納州的夏洛特,這是一座人口有80萬的大城市。600架“鵬”式轟炸機負責去摧毀這座城市,而為其護航的是部署在新普羅維登斯島上的五個中隊的戰斗機。因為天氣對轟炸行動會有一定的影響,如果十一日當天夏洛特的天氣惡劣,不適合轟炸的話。那么轟炸“備用”目標,即亞特蘭大。亞特蘭大的價值實際上比夏洛特更大,只是之前已經遭到過幾次轟炸了,所以羅云沖沒有將亞特蘭大當作頭號轟炸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