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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七嘴八舌地附和,那場面看起來又亂又火爆,感覺隨時有局面失控。
膽小的人,可能會有崩潰的可能。
反正林守東在后面聽得很是擔心,在這種情況陸源冷靜不下來,把大家的火氣點爆,如果真是釀成群體事件,弄不好是有可能被處分的。
陸源心里卻很清楚,這些人并不是真正的情緒失控,是裝出來的。
真要鬧成群體性事件,那也不是組織者所愿意的。
他平靜地拿出自己的警察證并舉起,說道:“我陸源,黃府縣城東派出所所長,這是我的警察證,我對自己的一切行為負責,愿意接受組織和群眾的監督,你們群眾對我有意見,當然可以通過合法的渠道來對我進行監督,那就請你們像我一樣先出示你們的居民身份證。”
“群眾”面面相覷。
胡志林和馮嚴明相看一眼,心里相當吃驚。
這個時候陸源還能想到身份證,看來是一點都沒慌啊!
這樣有著超越年齡的成熟的年輕人,對付起來不容易。
有人大聲道:“為什么要拿身份證出來,好讓你們打擊報復嗎?”
“對,不可能拿身份證出來的。”
“我們又不犯法,我們只是打抱不平而已。”
“對呀,你拿槍殺人還有理了?還想打擊我們這些打抱不平的人?”
不出所料,這些人根本就不敢出示身份證,因為一旦出示身份證,很可能就暴露了身份,暴露了身份,也就暴露了意圖。
陸源更加心中有數,說道:“身份證是你們作為國家公民身份的證明,也是你們能擁有合法權利的證明,把身份證拿出來,證明你們是合法的公身,擁有監督權,你才可以在公安局門口爭取到監督的權利,如果沒有身份證,怎么證明你們是合法公民,怎么證明你們有權監督和質疑人民警察?”
“我們已經查明,那天被我槍殺的是一個流竄多年的通緝犯,你們要是不相信,亮出你們的身份證后,我可以向你們出示通緝令和被殺者是同一人的證據。
而且,這個通緝令,不是由我們公安局發的,而是幾年前由別的省市的市局發出的,你們質疑我們公安局內部彼此熟悉,官官相護,給死者編排罪名,那其他省市的公安局憑什么護我?”
一群人大眼瞪小眼。
因為組織他們前來的人,也作出了這種時候陸源不可能有膽量面對的判斷,也沒提供如何應對陸源的策略。
現在陸源這一席話,當然就讓他們全都啞口無。
“那么這些證明了什么?這證明了當時我作出的此人有可能危及到我的生命的判斷是有道理的,在面對生命受到威脅時,作為佩帶槍支的警察,必須開槍,不然不僅僅我生命無法保證,更無法保證我遇害后,我的槍不被歹徒帶走,那就會有更多的人民群眾面臨威脅。”
不要說“群眾”們了,就連胡志林和馮嚴明也非常震驚。
在這種情況下,年輕的陸源還能保持著冷靜的頭腦,清晰的思維,從容有條理的語表達,太不可思議了。
有理有據,難以辯駁。
“我就想問你們,你們是愿意槍落在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必須在受到威脅時才能開槍的警察手里,還是愿意落在有命案的通緝犯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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