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那邊的鳳若嘟著嘴,說道:“媽,我就是不小心刮蹭了一下她的車子,又不是故意的,修車費也用不了多少,頂多也就幾萬塊錢,就幾萬塊錢她還要我賠嗎?”
“她就那么缺錢?她一回來,媽給她的零花錢就跟我以前一樣多了,我的零花錢都被減掉了一半,她比我有錢多了。”
就鳳晴那個窮鬼,要不是命好,成了鳳家的千金,鳳家給鳳晴每個月的零花錢,怕是以前的鳳晴五年也賺不到的。
鳳晴說過她以前就是打一份死工,一個月就三五千元,還經常要受氣,被組長罵。
卻不敢辭職,因為辭職了,出去找工作,還是差不多的。
這一點,鳳若也從親媽那里得到過證實,證明了鳳晴以前的收入的確不高。
在兩個人身份調換回來后,鳳若依舊留在鳳家當千金小姐,鳳晴則成了鳳家大小姐,畢竟她才是真正的鳳家千金嘛,要排第一,以后接管鳳氏集團。
然后兩個人的零花錢瞬間發生了巨變。
以前的鳳晴一個月賺個三五千塊錢,每個月扣除了各種開銷,能余下一千塊就很好的了。
恢復鳳家千金的身份后,一個月的零花錢是三十萬,等于是一天一萬元。
是以前的鳳晴需要干上四五年,不吃不喝才能賺到零花錢這個數目。
鳳若則從以前的月三十萬的零花錢減到了月十五萬。
雖然鳳若的零花錢比哥哥們的還要多,可是忽然減半,鳳若心里還是不舒服的,卻無可奈何,誰叫她不是真正的鳳家千金呢?
在鳳家,鳳家主是當家人,她花錢是不受限制的,畢竟她大權在握嘛,只要她花出去的錢有個明朗的去處,誰也不能說什么。
這本來就是身為當家人可以享受到的待遇。
然后就是接班人的零花錢最高了,每個月三十萬。
鳳家主的幾個兒子則是每個月十萬,至于給鳳家當上門女婿的鄭華,雖然每個月也有十萬的零花錢份額,但他的錢都被鳳家主管著,那條例也就是看看而已,鄭華享受不到月十萬零花錢這個待遇。
他身上的錢,每天都不會超過五百塊。
花得多了,還要被他老婆大人追問花到哪里去了,他又不敢欺騙,怕被老婆查出來。
剛開始,鄭華是很不習慣被老婆這樣管著,曾經試過欺騙,但是很快就被老婆身邊的那個助理,姓鞏的家伙,查出來,讓他啞口無。
之后,鄭華就算心里非常不滿,也不敢再欺騙妻子。
好在他的兒女們對他這個老爸還算可以,會偷偷給他一點錢花,小日子倒也過得瀟灑。
兒女的孝順,鳳家主就不會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