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家的家規已經不適應現在這個社會了。
有些族人沒有什么本事,靠著拍馬屁,就能撈到好處,什么事也不干,就知道在族里其他人面前炫武揚威,打壓異己。
這種現象普遍存在,母親也不管。
反而利用那些小人去打壓,傷害族中那些有能力的青年才俊,逼得他們為求自保,不得不遠走他鄉,另謀出路。
如今族里能用的年輕人,真沒有幾個。
大部分人都是靠著每個月從族里基金領到一筆生活費混日子。那筆生活費不算很多,但也不算少,按照家庭人口分配的,成年的就只有生活費,按照江城最基本的生活費配置。
未成年的要算上他們的學習費用,每個月分配到的生活費就會比成年人的多一點,老年人和成年人的一樣,不過滿六十五周歲的老人,生病住院不需要自己出錢,家族基金會支付醫藥費用。
在這種環境下,能有多少人有拼勁?
不就是專門養懶人的嗎?
反正什么事兒也不干,也餓不死,家里人口多的,每個月領到的生活費都超越無數打工一族了。
他們何必去累死累活,賺到的還沒有家族里分發的生活費多。
鳳晴就覺得這一點,不好,養懶人。
她想,未成年人,除非父母雙亡,那樣可以從族里的基金領取生活費,學習費用。
父母齊全的,那就是父母的責任。
年輕人,不上班,那就餓著唄,應該取消給年輕人的生活費,沒有依賴了,他們才會出去找工作,自力更生,才能矮子里挑高個子來培養一下。
老年人的待遇可以不改。
“家族里很多人都沒什么用的,就是依賴著我們掙錢養他們,這個家族,媽想改變它,讓它變成僅僅是我們家的產業,但媽需要你來配合。”
“阿晴,媽付出了很多,犧牲了很多,才換來的家主之位,努力經營了幾十年,雖說媽本事有限,未能帶領著家族重返巔峰,但好歹將權力與利益一點點集中化,族老們很難再撼動家主的權力。”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