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靈看向方堯,問鳳晴:“你和方先生什么時候領證?”
“你們倆辦婚禮的時候,也要請我喝杯喜酒哦。咱們禮尚往來,我請了你,你也要請我,可不能吃了我的,不讓我吃你的。”
鳳晴和方堯對視,方堯眼神里滿是對她的寵溺,鳳晴說道:“我和方堯不著急,等我們找到想安家的地方,穩定下來再領證也不遲。”
她不想在江城領證。
都準備離開故土了,就不在江城領證結婚。
等離開江城,在其他城市穩定后,再領證結婚,過她平靜的小日子。
鳳晴喜歡江南。
她想在江南的城市里挑一處地方,然后在那里發展。
還和方堯說了她的計劃,由于她喜歡江南水鄉,園林風景,她想買一棟大別墅,打造園林風景,就像莜莜山莊那樣,當然,她沒有那么多的錢買莜莜山莊那么大的地方。
就一棟別墅,院子里的風景造成園林風格就行了。
方堯寵著她,以她為尊為主,她想要什么,喜歡什么,都會滿足她。
“希望今年能喝到你們倆的喜酒吧,鳳晴,你也不小的了,雖說你是我的長輩,但你年歲是比我小了幾歲的。”
“你看我,兒子都四五歲了。”
鳳晴笑道:“盡量吧,陽陽現在長高了吧?那孩子太討人喜歡,我就很喜歡他。”
“有空的時候,帶他過來玩玩。”
“嗯,長高了點,現在上幼兒園,周末的時候,東銘會帶著他過來找我,到時候我再帶他去你那里。昨天他感冒發燒,不知道完全好了沒有,等下我打電話給彤彤問問。”
“陽陽還是跟著彤彤嗎?”
鳳晴問道。
她以為海靈和陸東銘結婚后,陽陽會住進陸家。
“海靈,陸家對你還好吧?他們是否真正接納陽陽的?”
鳳晴關心地問。
她知道陸太太當初是不同意海靈和陸東銘在一起的。
嫌棄海靈家景不好,又是個離婚帶娃的女人,陸東銘雖說是大齡剩男,卻是個初婚的,又是豪門闊少,想娶十八歲的姑娘都可以。
沒必要娶個離婚女人的。
陸東銘堅持非海靈不娶,他如今殘了雙腿,就是與父母抗爭的結果。
他用雙腿換來了父母的同意,誰知道他父母是真心接受還是假意接受?
“很好,他們對我都很好,也能接納陽陽。不是他們不想帶著陽陽,是陽陽要跟著他小姨。”
海靈解釋,“我公婆哄陽陽留在陸家,哄了好幾天,都沒有哄到。”
“陽陽從出生后,幾乎都是彤彤照顧他,在最困難的時候,彤彤幫了我很多的,我不在家里,陽陽就喜歡跟著他小姨,誰對他再好,他都還是選擇他的小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