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天磊做夢都想不到,給他們上菜的那位叫做阿思的服務員,正是他找了六年都還沒有找到的二姐。
寧思淇當初卷著龍先生給她的錢,以及平時買給她的珠寶,包包,逃離了莞城。
去了千里之外的一個城市,那里沒有人認識她。
也沒有戰家,商家以及蘇家的勢力。
她在那里擔驚受怕地過了幾個月,都沒有被龍先生找到,便放下心來。
安安心心地買了一套房,一輛車,便在那里安家。
只是她這個人享受慣了,畢竟是含著金湯匙出生的,從小就沒有做過事,長大后也沒有上過班,不會賺錢,人也懶。
她天天逛街,結交新朋友,花錢如流水。
卷走的那些錢,都不用三年就花了個精光,連帶她帶走的那些珠寶,名包,也被她變賣換了錢。
那點錢也不足以支撐她的高消費。
最后,她連房子都賣掉。
新交的那些朋友,見她沒有錢了,漸漸遠離她,因為她會跟她們借錢,借了又不還。
朋友說就當是花點錢賣個教訓,是她們識人不清,也不用她還了,但想再借錢那是不可能的了。
無意中知道龍先生的人還在找她。
寧思淇害怕被龍先生找到,她背叛了龍先生,一旦重新落入龍先生的手里,她必死無疑。
過了六年,她已經不是當初那個二十出頭的年輕小姑娘了。
她都三十虛歲,馬上就三十周歲。
過去六年她也交過不少男朋友,每一任男朋友都同居過,如今的她,照鏡子,她都感嘆自己真的成了殘花敗柳,早已沒有了往日的美麗。
最讓她難過的是每一任男朋友都沒有想過娶她。
花光了錢,所有朋友與她絕交,男朋友另尋新歡,她又成了一無所有的那個可憐蟲。
不得已,她拿著賣房換來的錢去整容,沒有大整,只是微整了,讓人一眼認不出她來就行。
之后,她便回到了莞城。
她想,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龍先生肯定想不到她會回到莞城。
回來后,她就找了份工作。
再不工作,她會餓死,為了生存,寧二小姐不得不放下身段。
沒有工作經驗的她,進不了大公司,也不敢進大公司,怕被人發現,所以她就進了這家酒店,在二樓的餐廳當了一名服務員。
她也不敢再像以前那樣張狂,囂張,低調做人,上班就做事,下班就回租房,與同事們相處融洽。
誰都想不到她曾經是寧家的二小姐,是天之驕女。
看到弟弟帶著李諾過來吃飯,寧思淇很想和弟弟相認,又不敢。
她怕和弟弟相認了,大姐就會知道。
對寧云初和海彤的恨意,經過了六年的時間,寧思淇沒那么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