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的眉毛微微挑起,他的手指停在了報告的最后一頁,那是關于死者手部的特寫檢查部分。
死者右手虎口、食指及中指內側,發現多處輕微劃傷,傷口邊緣整齊,形態不一,符合‘抓握鋒利刃部’所形成的特征。
抓握鋒利刃部……
公訴方認為,這是李航在奪刀過程中,死者反抗留下的。
但如果……是死者自已先拿的刀呢?
一個正常人,去奪一把指向自已的刀,會用手心去抓刀刃嗎?不,那是反抗者的本能,是想抓住對方持刀的手腕。
只有持刀者,在與人爭搶時,手才會因為滑動而不可避免地被自已的刀刃劃傷!
檢察官把這個細節,當成了對他們有利的證據。
一群蠢豬。
電話那頭的爭執似乎有了結果,韓清掛斷電話,臉上帶著一絲疲憊和如釋重負。
“搞定了。看守所那邊松口了,給了我們十五分鐘,半小時后,視頻會見。”
她看向林常,想說什么,卻發現他的表情有些奇怪。
那是一種發現了獵物的表情,平靜中透著一絲興奮和殘忍。
“不用那么麻煩了。”
林默將尸檢報告輕輕放在茶幾上,推到韓清面前,指了指那段關于手部傷口的描述。
“你看看這個。”
韓清疑惑地拿起報告,仔細閱讀著那段文字。她先是皺眉,隨即,臉上的血色一點點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恍然大悟的震驚。
“這……這傷口……”
“這不是奪刀傷,這是持刀傷。”林默替她說出了結論。
“一個簡單的邏輯題,”他身體后仰,靠在沙發上,“如果我是李航,看到趙鵬拿刀要殺我,我去奪刀,我的手會怎么做?”
他伸出自已的手,做了一個抓握的動作。
“我會去抓他的手腕,而不是用我的手心去包裹住鋒利的刀刃。那是自殘,不是自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