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種方法,那就是拋出議題之后,先讓別人發表意見,最后再由書記來做總結和最終表態。
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根據別人的意見來作出應對之策,如果別人的意見符合他的想法,那自然就表態同意,如果別人的意見不符合他的想法,那就可以暫不表態,下次再繼續討論,總之一切都在書記的掌控之中。
至于這樣做的壞處嘛,那就是萬一別人的態度跟書記的想法不一致,那么這個議題就要往后拖了!
第二種方法,那就是在拋出議題之后,書記直接表明態度!
這樣做的好處也很明顯,那就是書記表明態度之后,其他人在表態的時候,自然就會受到書記的影響,如果他們贊同書記的觀點,那這個議題自然就順利通過了!
而壞處同樣也很明顯,如果有人不同意書記的觀點,甚至是故意針鋒相對,那么不但這個議題無法順利通過,還會大大有損書記的威信,甚至會導致矛盾公開化!
因此,一般情況而,書記大都會采用第一種方法,這樣無論結果如何,書記的威信都是不會輕易受損的!
而張明遠卻選擇了第二種方法!
這足以說明,張明遠的態度已經十分明確,那就是必須要辦了趙文華,甚至不惜為此堵上了自己的威信!
老板已經亮劍了,那么其他幾個常委,尤其是市長李繼田,他們會買賬嗎?
如果他們不買賬,那么事態又將會如何發展呢?
想到這些,周歡不禁是暗自為老板捏了一把汗!
張明遠說了讓其他人說說自己的看法之后,其他幾個常委卻都眼觀鼻、鼻觀心,沒有一個吭聲的。
看到這一幕,周歡的心揪得更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