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欣嚇得癱倒在地,哭喊道:“老爺,救我!”
很快,官府的人趕到,將徐世昌與許氏押解回府。在公堂上,蘇硯冬呈上了收集的證據,包括徐世昌與許欣通奸的證人證、姬懷雨被休的不公文書,還有那流落街頭的孩子作為人證。
縣令翻閱著證據,臉色愈發凝重:“徐世昌,你身為朝廷命官,竟做出這等傷風敗俗之事,寵妾滅妻,遺棄親子,還與人通奸,按我朝律法,當判杖死!許氏,你魅惑主家,陷害正室,亦難逃罪責,判絞刑!”
聽到判決,徐世昌癱倒在地,許欣則哭天喊地。
蘇硯冬站在堂下,眼神濕潤,她望著天空,輕聲道:“大虞這樣不平的事情哪里只有這一起?”
懷雨姐作為正室時,看似有“主母”身份,但這身份依附于“徐世昌之妻”的關系——她的居所、財物乃至社會身份,本質上屬于丈夫而非自己。
當徐世昌將她掃地出門,她失去的不僅是婚姻,更是所有“合法持有”的基礎。
財產被奪、親子難護、尊嚴盡失......最后病死在床榻上,若不是自己插手,官府哪里敢判處死刑?
若當時有女戶制度,姬懷雨的命運會完全不同,她能以“獨立女戶”身份登記戶籍,名下的陪嫁、田產由官府備案保護,徐世昌無權隨意剝奪。
即便被休,她也能憑女戶身份領薄田、營生計,不必依賴娘家;孩子的撫養權也能以“女戶戶主”身份爭取,至少不會流落街頭。
可是太晚了,蘇硯冬努力了五年都沒有成功的事情,只能眼睜睜看著她們受苦。
當努力無法改變結果,那就承認這份無力,這不是軟弱,而是智慧。
遲早有一天,大虞會有女戶的吧?
就算是用她的余生去努力,讓這些可憐人多一個選擇,再也不會重復凄慘的命運。
僅僅是江南這樣類似的情況就有千戶之多,女子的哀嚎與鮮血還要持續多久?.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