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確地說,是被打。
吳凡今天穿了一身白色的小西裝,本來還挺帥的,這會兒被七八個人圍著爆踢,渾身上下臟兮兮的,腦袋還被人砸了一啤酒瓶,隱約可以看到殷紅的血和玻璃渣子。
“你他媽的,連我們這邊的妹子也敢泡,我看你是不想活啦!”為首的是個胖子,年紀二十歲上下,剃個郭德綱一樣的桃心頭,脖子上戴著一條大金鏈子,滿臉橫肉,一看就不是個好惹的主兒,和他在一起的都是差不多的打扮。
一聽就知道肯定是吳凡的錯,吳凡這家伙看見女人就沒命了,甭管有主沒主都得撩一下子,為此挨過不少的揍,上學那會兒就經常被人堵在食堂門口,這么多年過去了也沒啥改變。
但我們是兄弟,肯定不問什么對錯,哪怕他就是殺了人,我也得站在他這邊。
董星已經沖上去了,他確實挺猛的,手握半個啤酒瓶子四處亂扎,瞬間就逼退了三四個人,但是對方人太多了,吳凡的戰斗力又太弱,效果根本就是杯水車薪。
眼看吳凡已經被踢得不行了,我腦子一熱,就要往上面沖,關鍵時刻,有人拉住了我,是保安部的主管柯大力。
他說:“李經理,這事不用你親自上,我們兄弟去拉就可以了!”
他還以為我是去拉架的。
但他這一聲李經理,確實把我給叫醒了。是啊,我是烈火酒吧的經理,哪能在自己店里面打架啊,讓別的客人看見了成何體統?
就算要打,也不能當著那么多人的面打,當即便說:“將那幾個小子拉到后巷去揍一頓!”
柯大力還以為自己聽錯了:“啊?打客人嗎?”
作為酒吧方,有人打架,責任就是拉開,讓他們私了或是報警處理,哪有親自去動手的,人家又不是來砸店的。
但是事關吳凡,我不能善罷甘休,那哥們真是太慘了,已經被踢得不成人樣了。.b